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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那就是不许501人团提出一个折衷的量刑,必须只能在控辩双方给出的两个选项里二选一。而任何介于两者之间的和稀泥是雅典法律不允许的。     有点思维能力的人就不难发现:哪怕辩方第一轮输了,但只要第二轮量刑时,提出的受刑尺度比较诚恳,那么赢回一场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为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嘛。哪怕第一轮输了300票的犯人,好多在第二轮服软后,博取了501人团的同情,得到了量刑意见拥护,都是很常见的。     而苏格拉底死的时候是怎样的呢?第一轮他是221票对280票输的,判定他确实“败坏青年”,这个差距并不算悬殊。     说明有220个人本来就觉得他不该受罚,要是他第二轮再拉30个人过来就赢了。甚至柏拉图记载,那280人里,当场就有超过30人表示:苏格拉底你服个软,交100德拉克马罚款,这事儿就算过了,如果你没钱,这里有个大土豪愿意帮你出100德拉克马。     但苏格拉底选择陈述的量刑是“我不但不该被罚,因为我说的不是邪说,相反还开化了你们雅典人的智慧,所以你们应该赏赐我100德拉克马”。     而控方的量刑要求,是“死刑”。     也就是说,让501人团在“罚款100”和“死刑”之间只能二选一,大多数人肯定会选“罚款”,他们并不想杀苏格拉底,只要他服软,承认自己是邪说,消弭他的哲学影响,这些人目的就达到了。     但是在“赏赐100”和“死刑”之间二选一,结果就立刻崩盘了,有400人都选了“死刑”,因为他们觉得这个苏格拉底太嚣张了,也就是“量刑辩论”的结果比“有罪辩论”还要悬殊,堪称雅典历史仅见。     然后苏格拉底就喝了杯毒芹汁自尽了。     这里面,就可以看出“只许投票,不许修改”的强迫二选一僵硬做法,有多大的危害。     如果雅典501人团有权自己做出一个折衷裁定,不是非要在“赏赐100”和“死刑”里选,相信他们是可以得出“罚款”、“流放”等中间刑的。     如果美国的众议院和总统,还有在表决时临时修改拉人的机会,而不是全是全非怼到底,那么远到《凡尔赛条约》、近到《中导条约》,也都有可能妥善弥合。     基辛格课题的关键,凝聚到了“如何为非此即彼的硬怼式投票环节中、继续进行微调的秘密努力,增加一层保障,提升其效率,或者保护其万一曝光之后不被报复性和维护颜面性追究”这个点上。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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