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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the sky……”     顾骜的技法只能说是一般般,但对于从没看到过男生弹吉他的人而言,她们心中最帅的水平也就是这样了吧。     任雨琴突然觉得自己挑起了一个不应该的话题,反而让双方之间的差距越拉越远了,只怕再下去连做普通朋友都不配了。     世上怎么会有男生各方面都那么优秀?比你出身好还比你有钱还比你有才还比你学历高能力强更努力……     不活了。     “还是对顾学长保持无知最幸福了,再了解下去,想念他都有罪了。”任雨琴如此胡思乱想着。     “《高高的落基山》——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弹吉他?包处长来找你了,你居然躲这儿跟女生弹琴!”     随着音乐教室门口一声清脆的女声,屋里的三人都从音乐的沉浸中回过神来。     徐梦柔和任雨琴抬眼一看,竟然是她们认识的人,叶纨。     自从那天平安夜通宵舞会上,叶纨就是唯一一个排在她们之前的伴舞女生。     而且人家是跟着顾骜一起出国公干过的,又是两年的同班同学,交情匪浅。所以徐、任二女看到叶纨就气场短了一截,有一种偷了对方东西被抓现行的局促。     任雨琴连忙解释:“叶学姐我们只是求教顾学长试试琴,我们自己不会调,真没别的事儿。”     叶纨对任雨琴微微点头,也不说什么,径直走到顾骜身边:“什么时候学会的呢?”     顾骜随口编了个善意的谎言:“就今年吧,反正音乐教室都开着,平时谁空了想来就来。小时候玩不起,现在有机会了干嘛不试试。”     叶纨狐疑地问:“但我看你也没多少空吧?”     顾骜:“那就是天赋了,可能我比较聪明吧,来个十次八次的就会了。再说我就会这些最简单的初级歌。”     叶纨微微一惊:“这个歌很简单吗?这可是美国最畅销的大歌星约翰.丹佛的!”     叶纨虽然父母都是文工团的,从小家里有条件,但毕竟只玩过钢琴和吹号,练过的也都是军乐和样板戏的配乐。因此西式的流行音乐她完全没概念,也听不出难易。     她只是朴素地觉得:大歌星的名曲,那肯定都是非常难的吧?     看到徐梦柔和任雨琴还是不明就里,她就有些为顾骜“明珠暗投”的不快,正色对另外两个女生解释:     “你们可别觉得顾骜这个曲子简单!这可是约翰.丹佛最有名的曲子之一!我2月份的时候跟着首长出访美国的时候,在hsd的肯尼迪艺术中心,听约翰.丹佛亲自给首长弹唱的就是这首歌!”     她这话,一方面固然是为顾骜争取逼格,不过也免不了为自己显摆的私心:     姐可是去过美国的!hsd!肯尼迪艺术中心!你们这些没见识的土妞,怎么配跟顾同学交朋友!姐跟他才是同一社会阶级的人!     徐梦柔再是神经大条,这下也彻底懵逼了。     她们连一个外国歌星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连在曰本发展的邓丽君,都只是听到过一两首,还是问班上最有钱的同学借了音质嘈杂的单卡录音机听的。     磁带也是不知道怎么翻录的盗版货,音质烂不说,连磁带壳上的“邓丽君”三个字都是圆珠笔手写的。     所以,她们对英文歌档次高低好坏的唯一判断依据,也只能是“被拿来演奏的场合、档次”。     美国总统接待国宾的时候让唱这个,那还能差得了么?     一瞬间,两妹子都觉得无比光荣,听到了美国总统招待国宾的同款。     下一秒钟,她们又觉得自己今年的运气肯定是用光了,居然结交了顾骜这么高大上的朋友,还被他请来一起玩了一天。     自己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地球、然后还透支掉了下辈子中双色球的运气吧!(下辈子她们就应该知道双色球这个词了)     而这些根本不是顾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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