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杂院,是一种建国后常见的建筑形式——在古代四合院的天井、花园里,横七竖八增筑很多房间,就成了大杂院。
这种房子或许毫无艺术美感,却胜在符合快速城市化的需求。打掉一户劣绅,就能塞进十几家小市民。
每家只有一间房间、一个天井里的自来水池,以及公用的厨房。
水表只有一个,所以水费只能按人口数分摊。家里有退休老人的,就经常坐院子里,看谁家孩子浪费水,便上去叱骂。
至于煤气就更值钱了。
用不起的,就自己烧煤饼炉。还有一小撮最穷的,甚至会去公园里捡树枝当柴。
烧得起煤气的,平时也会把气瓶锁起来,要用时才接到公用煤气灶上。
顾骜的父亲顾镛是个技师,中午自然在厂里吃。
他母亲因为海外关系,前几年死了。
家里空无一人。
顾骜也就大咧咧直奔菜橱,翻到半锅昨晚的剩饭、一碗萝卜炖油豆腐。
纯素。
“家里没肉,别嫌弃。”他把菜放在院子的板桌上,扯过条凳,招呼客人坐。
马风连连客气:“怎么会嫌弃,这菜很好了,我盒饭里只有酱瓜。”
这年头蹭饭,没肉才是正常的。有肉除非得等过年过节。
就算是相对有钱的人家,平时留六或八片很齁的咸肉,盖在炒蔬菜上撑门面。客人一般也是很识趣,不会夹的。
等蔬菜吃完,这几片肉又能拿去摆盘,至少撑一个星期面子之后,才会真的吃掉。
顾骜和马风各自盛了一大碗饭,就着炖萝卜猛吃。
马风很谨慎,从头到尾都没夹过油豆果,只是拼命往碗里倒萝卜汤下饭。
炖过油豆果的汤,表面会飘油花,已经算是美味。
顾骜本来就饿了,而且刚才打架消耗不少体力,所以一开始吃得挺香,连籼米的粗糙都没察觉到。
吃着吃着没那么饿了,他就开始怀念起后世的大鱼大肉。
他不甘心地搜索了一番记忆,才发现自己这具肉身居然有近两年没吃过肉!
就算按国家最低规定,好歹也该有每人每月二两肉票。
顾骜又仔细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之所以比国家最低标准还苦逼的原因:
一年半前,按政策指标,他们家也得出一个孩子,下乡当知青。
这个时代没有计划生育,所以顾骜有一个姐姐顾敏(亲姐,丑)——这已经算少的了,别人家孩子还要多。如果顾骜母亲没死,说不定还会生弟弟妹妹。
老爹本着重男轻女的想法,当然选择让儿子留城里读书。
不过,老爹也给姐姐开了补偿条件:去农村种田的,每个月可以吃六两肉。而留在城里念书的,要把自己那份肉票贡献出来。
于是,当时还在读高中的顾敏,就辍学去了邻市的会稽茶场种茶。
老爹每月都会挑一个周末,凭一家三口的肉票,买六两肉。再拿两三斤腌得死齁死齁的会稽霉干菜,焐一锅梅菜扣肉。
然后让顾骜骑几十公里自行车,把这罐肉送给顾敏。
做得那么咸,图的就是不容易坏。只要不是夏天,能吃上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小撮肉,主要吃浸润了肥油的霉干菜。
用钱塘人的话说,这种菜就是“敲饭的榔头”。
顾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被他夺舍的本尊还真是胆小:一年半没肉吃的情况下,居然也没想到半路偷一块。
太老实了。
难怪魂穿之前,空长那么大个子,却被翁得臣那种精瘦的家伙欺负。
因为分心和怀念肉肉,顾骜只吃了一碗,就忘了添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