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9

    不久,又一桩强奸杀人案发生了。

    命案地点发生在南郊一幢新完工的住宅的一楼。这里有十几栋住宅楼等待验收后销售。由于还没住人,完工后楼房的大门都锁着门,窗户也都关上了。

    东胜建筑公司的职员胡长胜,每天早上上班后都要来检查一次住宅。因为在门窗关闭上锁前,常有野狗c野猫在夜间钻进住宅来,所以查看住宅已成惯例。

    9月13日早晨,当他查看第三栋中间的三号房时,嘴里喊了一声:“糟糕!”因为接近后门的一楼住宅窗玻璃被打破,窗户也被打开了。他脑中立即闪过一个念头:“是否是一对穷情侣来这里过夜?”他打开后门走进房里,发现地板上有淡淡的脚印。胡长胜走到一间敞开房门的房间里,不由“啊”地喊出声来——那里有一个全身赤裸的年轻女郎,横躺在地上,已经死了。他连忙掏出手机向110报警。

    重案一组的刑警接到报案后乘车赶到发案现场。经过勘察,刑警发现这起命案同前两起强奸杀人案状况大体一样。被掐死的年轻女郎全身赤裸,身高约170 公分,体态苗条匀称。双腿张得很大,有明显被奸污的迹象,下身被残忍地塞进了几根木条。被扒下的衣物揉成一团,扔在房间的一角。

    孟晓春在死者衣服堆里发现一个皮包。她打开皮包,发现里面有死者的名片。她看着名片向田春达报告:”死者是月光夜总会的招待员杜月月。”

    法医说:“经初步检验,死者死于昨晚11点左右。是被强奸后又强力掐死的。死者年龄在25岁左右。”

    郝东这时按田春达吩咐给月光夜总会打了电话,询问到杜月月家的住宅地址。田春达带着郝东和孟晓春乘警车赶往杜月月家。

    杜月月家所住的公寓是座十层的新式建筑,从外表看很新潮也很时尚。

    受害人杜月月一个人居住着一室一厅的房间,在三楼。

    进入房间,刑警们看到室内布置得很温馨,新式的家具和电器,床品c布艺c摆设很有女人味。房间的衣柜和化妆台都很大,很高档,看出户主是很喜欢穿着打扮的。

    打开梳妆台锁着的小抽屉,里面有首饰盒c存款折,还有一叠名片。

    田春达看着这些名片,感到杜月月认识的人很杂,五花八门,什么类型的人都有,这符合她夜总会女招待的身份。

    名片中的一个人引起了田春达注意。

    10

    尸检报告出来了,确定杜月月死于9月12日夜间11时左右。凶手作案的方法同前两次一样,剥光了女子的衣服,先奸污,然后掐死。死者仍是没有抵抗,可能是被吓晕了,或是被打昏了,之后遭到奸污c杀害。

    作案现场检查报告表明:凶手还是戴着手套c避孕套作案,除了脚印没有留下其它痕迹。

    重案一组的人员坐在一起讨论案情。

    田春达说:“最近这三起强奸杀人案看来是同一个人作案。作案手法一致,作案对象相似。根据凶犯留下的脚印分析,凶手是一个身高172公分左右,体重75公斤,身体强健的年轻男子。这也同前边的情况一致。

    我感觉凶手应该认识被害人。因为他作案的对象都是漂亮c健壮的妙龄女子。他不太可能在不同的偏僻之处守株待兔,在夜里等待到这样的女子。应该是事先知道她们的行踪,然后跟踪或伏击作案。”

    郝东这时说:“说凶手认识作案对象,我有点儿不同看法。一般说来,强奸犯对认识的女子行凶,都不愿意让对方看到自己的面目,将其脸部蒙上。可这三起强奸案凶手没有这样做。”

    田春达接道:“可凶手把作案对象杀害了。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凶手仇恨作案对象,也可能是因为凶犯认识作案对象,杀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