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最好不过了吧。只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一个红眼睛的女人变成东荒人?
“南梭,从什么时候开始你说话也开始这般神神秘秘了?”戈梅依旧不耐烦。
南梭甫地单膝跪下,认真的回答:“并非我说话吞吐。只是我总觉得,这个女人有问题,决不能贸然将她献上去!”
“好啊,那你倒是说说,这个女人哪里有问题?”阿冽上前开口,尽是刁难的语气。
南梭回答,“衣服。”
重人哗然:“呵笑话!”
戈梅道:“你这不是废话吗?大伙儿都知道,她的衣服并非是我们北漠的。”
“不。我是说,衣服上的花纹。”南梭认真地重复,“她衣服上的花纹很精致特别。”
他这样一说,大家才重新注意到那个女人身上衣服那美丽精致的花纹。
虽然知晓东荒的繁华富饶,所用所食皆是极为细腻,然而任何一处地方都分三六九等,哪怕是在北漠从高至下也分为好几个头衔。先是在北漠一手遮天的大营首领,享有如君王一般待遇,其次是子民信奉的大营巫师,有如神座般的尊贵地位,而后才是各个部族的部落首领,最后才是如戈梅这般在部落中略有威信的队长。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不同的阶级地位,这样的因素直接影响到了他们所能想用的一切资源。
就如戈梅,因得了部落长的信任,才能够从部落中带出了丰厚足够的人手与物资供其驱遣使用。
而这个女人身上的衣服,除了能让人看出来是个异族服饰外,另一外明摆着的一点便是——她绝不属于任何一个普通人家。
“瞧她身上佩戴的璎珞。颗颗光滑浑圆,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宝物。”
“你是说她是个东荒贵族?”有人追问。
“这个女人果然是个人东荒贵族!”不等南梭回答,便已经有旁人断言。
北漠的男人们的眼睛又狠狠地亮了,仿佛一盏灯在被熄灭之后有猛然地被点上。然而,这样的光明抵达知识,却让深陷人群中的两个女人陡然紧张了起来。胸口里有什么东西狂跳了两下,东荒公主抬手不觉按上心口,心脏悬了起来,几乎打算破胸而出。
“是啊!没错,这个女人长得细皮嫩肉的,哪里像是生来就在我们北漠的女子那般粗手粗脚。可别是个东荒贵族啊!”
“我就说嘛,这个两个女人实在是可疑。”
他们热冽的讨论着,仿佛是猎人在谈论猎物地那边随意,丝毫不机忌讳中间两个女人的感受。人群里,只有一个东荒人冷静的开口,试图提醒大家,“那她的红眼睛怎么说?”
“嗯这”,有人迟疑着,猜测:“说不准还是哪个东荒王爷骗了我们的北漠的娘们去!”
“对对对!”听到这样的话,继而,有人飞快的附上:“又或许,这个女人不定还是个混血而生的东荒郡主!所以她才会又穿着东荒的衣服,又有着一双红眼睛!”
“混血郡主?”,阿冽冷笑了一声,语气讥诮,“这倒是新鲜。不过东荒的那帮蠢货一向眼高于天,什么时候看得上我们北漠的粗糙女人了?”
“一切不为可知。”戈阿冽替大家回答,又或者说:“我们北漠的女子,竟然也向往着东荒缛节甚多的生活。”
“真是没有气节,哪个北漠娘们,吃里扒外!”,也有人骂咧咧地说了一句,但心里同多数的人却同样是欢喜,“不过若是这样倒好!抓个东荒贵族回去,虽然抵不过那个中原来的丫头,但好歹也够交差了。”
“好!”戈梅将手一挥决定道,“这就绑她回去。也不许再动什么歪心思了!”
大家都振奋了一下,心想,出来着这么久,总算可以回去了。北漠的汉子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