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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失魂人,会失去自己的心智,像野兽一样疯狂的杀戮。

    按照邦妮的说法,失魂人在猩红的月圆之夜,是必定会出来杀人的,他们根本控制不了自己,这是诅咒。

    这也是阴森强大的处刑队,抓捕他们的主要机会,因为在平日里,失魂人看起来,基本上和普通的市民一模一样,除非引起处刑所的注意,用奥术对他们进行检查,否则很难发现他们的不同。

    当然,也有在平日里,就冒险杀人的失魂人。这种家伙杀人并不是因为疯症,而是想获取鲜血制造魔药,增强自己的实力,是更加危险的角色。

    为了震慑这种更危险的失魂人,处刑队要是逮住了他们,就会用很长的铁钉钉住他们的手脚,再把他们用钢链挂在阿尔瓦钟楼的下面,公开折磨好几天。

    那场面非常可怕。

    邦妮的说法,让张立感到很奇怪,绯红的月光下,失魂者杀人的欲望,是不可控制的?

    可是,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那一股嗜血的欲望,被他控制住了,隐藏在了自己心房的深处!

    即便是现在,张立都能感觉到,那股灼热的渴望,在他的心底深处蠢蠢欲动,只要他一声呼唤,那些力量,就会喷涌而出!

    看来,我和普通的失魂人还有些不一样?

    张立回忆起来,自己先前控制住嗜血欲望的时候,有一股冷流从自己的脑海中喷涌而出,那股力量很是奇特,似乎能消除疯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我今天下班之后,就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好好试验一下自己的力量。”

    张立心底默默的想着,脚下生风,已经快步来到了自己上班的地方,约瑟夫钟表修理店。

    这是一家颇有几分陈旧的老店,但因为坐落在繁华的街区地段,生意却也不差,甚至偶尔还有一些贵族带着仆人,把钟表送到这边来维修。

    “该死的东西,要迟到了才过来!”,约瑟夫不爽的瞪了奎恩一眼,又盯着所有店员和学徒说道,“还是那句话,都给我放机灵点,要是得罪了哪个贵族老爷,连累了店里,当心你们的狗腿!”

    这家伙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西装,哪怕身上沾了一点灰尘,也会赶紧拍掉,是一个一丝不苟,严肃无趣的家伙。

    而且,这老家伙非常吝啬,从来不教奎恩他们这些学徒什么钟表修理的知识,只是让他们做接待客人,打扫柜台等等杂活。

    只有他那个娇惯任性的小女儿,才有机会看他的那些什么《蒸汽钟表机械论》《表盘的三十五种排列》等等宝贝的专业书籍。

    张立感觉,恐怕他在这里继续干个十几年,也依旧是个小学徒。

    “嗯,一个枯燥而且毫无前途的工作?看来得想办法辞掉,另外找一个出路才行。”

    张立摸着鼻子,默默的想到。他琢磨着,等到下班的时候,就去郊区逛一逛,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隐蔽的无人据点,好好实验一下他的能力,自己身上发生的怪事,他必须搞清楚。

    那些力量,也许能改变他贫穷艰苦的生活现状!

    不过,让张立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他快要下班的时候,一个神秘的家伙,却找上了门来。

    “让开,别挡道!”

    一个仆从打扮的家伙,忽然急急忙忙的冲进了修理店,他很不客气的将扫地的奎恩推开,急匆匆的来到柜台面前,从怀里掏出来一只奇异的古铜色怀表来。

    之所以说这怀表奇异,那是因为,这一只怀表表壳上的浮雕,居然能动!

    那是一只雕刻的栩栩如生的小飞鹰,虽然只有拇指大小,但是却纤毫毕现,那只飞鹰仿佛活物一般,在椭圆的表壳上不停的游走,甚至隐约还能听到轻微的鹰啼声。

    这东西一看就不是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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