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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洛陌。

    性别女,爱好写小说。

    这种封闭性的“职业”,让我得到了很多东西,比如钱,比如名。

    同时也让我失去了很多东西,比如朋友,比如男人。

    但是真正的还是留在身边。

    我知道,想走的,留不住的。

    想留的,会一直在。

    朋友这种东西,爱情这玩意,宁缺毋滥。

    第一次遇见江卓彦的时候,他除了脸,一无是处。

    哦对,还有身高。

    一八八的个子,是我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

    当时,我就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码字。

    我扎了一个马尾辫,,穿了一件奶白色的卫衣,那是朋友从韩国给我带回来的礼物,黑色的紧身牛仔裤,黑色帆布鞋。

    帆布鞋是那种烂大街的,边缘带了一条弯曲斜杠的那种。

    从周一到周五,晚上的教室是会有班级来上晚自习的,都是大一的小学弟c小学妹们,因为上了大二之后,就不需要上晚自习了。

    就像我,我也是从大一晚自习熬过来的大二狗。

    但那次正值运动会,一群人都在操场上彩排节目,我寻思可能今晚各个学院不上晚自习了。

    正想着,前面教室的门被推开。

    一个男孩子,高高瘦瘦,皮肤很白,很干净。

    他不是那种一眼就让人惊艳的脸,但是很耐看。

    对于像我这种一百年不曾与男人打交道的女人而言,至少他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他瞧着我,有些疑惑不解地看了看门牌号。

    许是以为进错教室了。

    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垂下头,想着把最后的一个结尾勾勒完。

    他主动走了过来,站在我前面,率先开口问,“小姐姐,你是来替课的吗?”

    小姐姐

    从来没人这么叫过我。

    我这二十年的生活,无波无澜。

    我感觉一颗死鱼心脏,一下子被小鹿乱撞了两下,摇了摇头。

    他便点了点头,笑着说,“那你是来自习的了。”

    “抱歉,我现在立刻就走。”

    我赶忙收拾东西,我的电脑是裂成两瓣的,不过还能用,我一直没舍得扔掉它。

    我需要把卫生纸c充电器c记录灵感的本子,等等这些,一并装进书包里,还有我破旧的电脑,鼠标,和鼠标垫。

    用了两年了,一直没舍得扔。

    打开门,我急着走,冷不丁和门外的人撞了个正着。

    听到他的闷哼声,我仰着头,愣了下。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看到这种货色。

    如果说方才那个叫我小姐姐的男孩子,勉强算得上是清秀,那么这个男生,可以说是惊艳时光的那种。

    他有着棱角有致的五官线条,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干干净净没有杂质,那双眼睛,黑色的瞳仁,深眼窝,眼黑与眼白分明,而且还是恰到好处的双眼皮,外双。嘴唇棱角,薄薄的两瓣。

    我绝对抗拒不了外双的男孩子。

    更抗拒不了薄唇的男孩子。

    “对不起撞到你了。”我摸了摸鼻尖,这次某只小鹿撞得更厉害。

    他摇了摇头,就没正眼看过我一眼,然后进去了。

    就是这么一眼,一晚上我都没怎么睡好。

    亲切称呼我“小姐姐”的清秀小男生已经被我抛到了脑后。

    我得承认,我被之后那个男生惊艳到了。

    他叫什么名字?什么星座的?今天多大?有没有女朋友?

    我真的想认识他一下。

    不过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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