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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三年里,我会在每个周五的晚上光顾南门里那家叫做“青魁”的酒吧。虽然这名字取得甚是凶神恶煞,里面的氛围却是和名字截然不同的温和安静,没有光怪陆离,也没有灯红酒绿,最热闹的也不过台上那几个抱着吉他唱民谣的歌手。在这条酒吧街所有的酒吧里,属它最别致。

    我喜欢这一片嘈杂里难得的一隅安宁,来得勤了便与这里的老板熟络起来。老板是一对刚毕业的小情侣,见我总是一个人,便常常添上两个杯子陪我喝几口。他们喜欢听我讲故事,尤其是我们高中那帮人的故事。每次讲完,我都能从他们那儿得到一杯免费的chab一rd ur。我讲得兴起,他们也听得尽兴。

    在所有的故事里,他们对我和余秋筠的那一段最感兴趣,央着我多讲几次。

    许多遍下来,他们也知道的不离十了。待我伸手去讨那杯免费“事后酒”的时候,小姑娘却按住我说,不对,你没讲完整。

    哪里不完整?我问。

    你只讲了你们好上以后和你们怎么分开的事,她仿佛逮住了一个偷懒没写完作业的学生,得意洋洋的说,可你从来没交代过你们是怎么好上的!

    我笑笑,把弄着面前的空酒杯。是呀,我们是怎么好上的?

    好上的那么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的如同一部被剪掉了开头的电影。

    自然而然,命里注定吧。我回答她。

    什么是命里注定?她追问。

    大概大概就是我躲过了风,躲过了雨,躲过了地上的水坑,躲过了疾驰的车子。我躲过了所有可能伤害到我的东西。却唯独没能在那个阳光温柔的下午,躲过那件耀眼的白衬衣。

    (1)

    月考完的那个下午,我回家胡乱的扒拉了两口米饭,不到七点便睡下了。

    连日来的熬夜抱佛脚让我欠下了一大笔睡眠债,躺在床上只觉得眼皮上像坠了两个沉甸甸的大铁坨,脑子里也渐渐一片混沌,总觉着像是有什么事情要做,还没来得及想个究竟,意识已经抢先一步飞去了周公那里。

    好似昏昏沉沉地睡了很久,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了,我才生生被我妈从周公摆的满汉全席上拉了回来。

    “你今天是不是有事儿啊?就你那个叫戚里的好朋友,刚刚来电话了,说跟你约了今天出去。”我妈收拾着被子,冲卫生间里的我喊了几句。

    我正眯瞪着眼睛慢慢悠悠地刷着牙,听见这话心里一惊,顿时想起来和唐寄北约好了放假第一天要去给他当群众演员的事情。

    我匆匆吐了嘴里的漱口水,挑了件胸口绣着红毛小马的白衬衣,搭了条水洗牛仔背带裤,也没顾得上扒拉点儿早饭,匆匆奔出门去。

    我一路狂奔,等我气喘吁吁地赶到约定的路口,唐寄北正带着他们几个人,叉着腿坐在路边的小吃摊前,嘴里哧溜着几根米皮儿。

    “大小姐您早起绣花儿呢?”唐寄北看见我,立马吸完碗里剩下的几根,一推面前的空碗,没好气地说:“你看,等你的这会儿功夫我都吃了三碗米皮儿两碗八宝粥了!”

    “那说明你肚子大,够饭桶!”我也没好气地回道。而后换上一副谄媚的笑脸,对着其余几个人做了个揖:“抱歉啊各位,睡过头了。”

    沈钟楠摇摇头,轻轻地笑了笑,安慰我道:“没关系,我们也没等多久。你赶得这么急,还没吃饭吧?要煎饼还是要米皮?”

    我忙摆摆手,心想已经迟到了这么久,要是再耽搁了你俩的良辰美景,唐寄北还不得满世界的画着圈圈咒死我?嘴里却说道:“不用不用!我路上买了个葱油饼吃过了。”说罢赶紧起身招呼大家出发。

    我们朝着公交站走去,余秋筠三两步追上我,和我并排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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