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的时候南宫汐月没有带她的藏品,或许是在自己的国家并不需要多注意保护,亦或者是林玲在其身旁,有求于自己一定会拼死保护自己。
更或者她已经精通特殊系魔法到能够瞬间召唤自己的藏品出来。
总之离开这栋别墅的时候只有林玲与她两个人。
打扮大庭相径。
只不过南宫汐月穿了双凉高跟,透露出来的十个脚趾晶莹剔透,嫩红粉亮,没有化妆依旧雪白的肌肤,整个人看上去和洋娃娃差不多。
她并没有染头发,纯种的黑色,并不是特别长。
或许是她听说长发齐腰,拉屎都要管着头发,紧紧是披肩左右的长度。
自信的露出额头,完美的容颜令人感叹不已。
至少林玲是这样。
如果不是万人骑,恐怕也会赏心悦目。
出门的时候,她若有其事的从皮包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的密密麻麻。
林玲依稀看到了几个大字——想做的事情。
对于她带着包包,嗤笑道:“都圣阶魔法师,还带着包?开辟个空间轻轻松松,甚至不需要让研究院的人来。”
“你懂个屁。”
她将包甩给林玲,一副嫌重的模样,“这也是我想做的事情之一。”
林玲接过她的黑色皮包,习惯性翻开来看了看,不说样样俱全,好歹也差不到哪里去。
补妆的用品齐全,明明今日素面朝天出门,不知道她带这个干什么。
一个黑色的匣子,林玲认得,就是那个什么“”系统做出来的即使高清直播机器,外加能自爆的那种。
一只巧玲珑的翻盖手机。
总觉得跟不上时代。
还有一些女性专用的物品,林玲怀疑她根本不会来亲戚,也眼前这东西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比如发卡,餐巾纸之类。
总之一个包就有将近两斤重。
抗在肩上总觉得和装了几本书的包差不多重。
“难道你不知道偷窥女士的包包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么?”南宫汐月等林玲窥探完才说话,“真是好不解风情,完全不绅士。”
对此,林玲嘲弄道:“国内就没有绅士,也别指望我像白叔叔一样谦卑恭敬,或者去吻你的脚趾甲。”
顺手想把包包扔进次元裂缝放着,背着是在太麻烦。
“不许扔进去。”
“为什么啊?”
“背着包包出门逛街,是我想做的事情之一。”
“那为什么要我来背啊!”
“谁让你是我的暂时伴侣呢。”
南宫汐月伸了个懒腰,向前迈进,头也不回。
林玲无奈只能背着她的皮包跟进,也不知道她要去哪里。
“大姐,去哪里呀,咱们能用飞的么?”林玲这儿可是很着急的,可还是有事情等着他处理,鬼知道离开的这几天姚文文那儿会变成什么样子。
“急什么。”南宫汐月瞥了他一眼,“徒步去美甲店,也是我想做的事情之一。”
美甲?
我勒个去,您老人家真的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虽然很想吐槽,但林玲忍住了。
想起了她要求的第一件事情,陪着她逛街。
所谓逛街那得用天来算,而不是几分钟,几时。
女人逛街不是男人,她们没有目的性,走到哪里算哪里,并不一定买,但一定要看要试。
“那行吧。”
默默的走在她身旁。
离开别墅区不久便是闹市区。
所谓的商业中心。
全国上下没被战时压榨干的城市,除了首都之外也只剩下魔都、s、g等等早先就是大城市的地方。
或者说,这些城市的潜力太大,压榨一波又一波,总能以最快的速度回复。
好比丰沃的肥田与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