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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佩兰说,穷人家毋需讲究那么多忌讳,所以常太公的葬礼和常山的婚礼同日举行,喜事与丧事一起办才叫喜丧,相信老人家也希望如此。

    在常太公入土后的两个小时,身穿秀禾头顶盖头的柳菘蓝坐在一顶红盖小轿里,由两名轿夫抬着,送往臭水河畔的常家草屋。

    一想到要嫁的人是那个少年英雄,她的少女心就止不住泛起涟漪。

    仍记得那日的暮光里,少年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壮举,面对众恶人而丝毫没有退却的胆色,尤其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潇洒姿态,分分钟便捕获了她那颗初开的少女心。

    “简直帅呆了!”

    柳菘蓝情不自禁地说出一句,将自己惊得小鹿乱撞。

    穷又怎么样?没事!你只管做你的英雄,我负责从娘家拿钱养你!

    ……

    常山负手站立在红纸装点过的草屋前,刚被扒拉下孝服,就被邻居大妈大嫂们套上了朱红色的喜袍,长发慵懒地散落于肩后,经过这一番梳洗,活脱脱一副青年才俊的模样。

    他强颜欢笑地与众人打着招呼,心里却在犯嘀咕。

    “十六岁就结婚也太早了吧!我还未发育成熟哪!”

    “若不是看在可以假借结婚帮那姑娘摆脱吴冬瓜的魔爪,我才不愿意步入婚姻坟墓!”

    “也不知道那姑娘是胖是瘦,是美还是丑?管她哪!反正又不是真娶,晚上就与她讲明,但愿她能够接受这场善意的骗局。”

    ……

    柳菘蓝摩挲着那只灵犀宝梳,正在脑补如意郎君掀开盖头时的情形,突然轿子一阵摇晃停了下来。

    “到了吗?”

    “咳咳,没有,这就走。”

    隔着轿帘和盖头,听得不很真切,轿夫的声音似乎变了,但被幸福冲昏头脑的她也没有太过在意。

    花轿重新起动,不过却拐了一个弯,向一处极尽奢华的大宅子赶去。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轿子再次落下,柳菘蓝被人搀扶了下去,一看到光洁的大理石地板,心头咯噔一下子:“这常家不是穷得叮当响嘛,哪里有钱请的乐队?还有说不是在臭水河边嘛,怎么嗅不到一丝臭味儿?甚至还有浓烈的花香,莫非……”

    “萸儿啊,你这招偷梁换柱用得实在是妙!哈哈哈哈……”

    一只肥硕油腻的咸猪手伸了过来,粗鲁地扯下了她的盖头,刺目的光线里,菘蓝看到了吴天冬那颗丑陋的死猪头。

    “啧啧,实在是美得不要不要的!常山那穷鬼怎有福分消受!还是乖乖做我十八姨太吧。”

    菘蓝偷瞄了一眼那色眯眯的嘴脸,不由自主往后退去,少年英雄瞬间换做老狗熊,这落差让她实在无法承受,便紧攥梳子,拼尽全力喊叫了起来。

    “常山!救我!”

    “呵呵,你尽情地叫吧,叫破嗓子也没人来救你!”

    “破嗓子!破嗓子!”

    吴天冬一怔,被少女的天真磨灭掉最后一丝耐心,便急不可耐地吩咐道:“所有繁文缛节一律免了,直接送入洞房!”

    常山感觉心口一热,伸手摸出了另一只犀角梳,上面那道白线闪烁,浮现出几个蝇头小字——常山,救我。

    常山眉头一锁,暗道一声不好,就在此时,金佩兰气喘吁吁地跑来。

    “常山!快去吴府救菘蓝!”

    常山转身回屋,将一包东西揣进怀里,脱掉喜袍随手一丢,快步向吴宅跑去。

    吴宅大门口,徘徊着十多个提刀弄枪的武夫,还有两只流着哈喇子的大狼狗。

    硬闯进去的可能几乎不存在,必须悄悄溜进去,常山转向后门而去。

    吴家大宅依山而建,背靠高愈百丈的绝壁,刀削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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