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那种地方,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能说,那张照片是二十四层楼的楼顶,安乐堂最多只有一层,怎么找到的?方向感太强大,我能说什么。
“。。。。
确认过眼神
我遇上对的人
我挥剑转身
而鲜血如红唇
前朝记忆度红尘
伤人的不是刀刃
是,你转世而来的魂
确认过眼神
我遇上对的人
我策马出征
马蹄声如雷奔
青石板上的月光照进这山城
我一路的跟
你轮回声
我对你用情极深
。。。。”
我多希望你是我遇见的最正确的人,正确过错误的时间,每一次,当一个人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一个人,喜欢的那种感觉在心里慢慢温存,就总是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一种这辈子非你不可的错觉,其实到后我们才会慢慢的明白,从前,爱了便能在一起,可在后来,爱了你还得考虑将来,考虑你是否有能力去照顾对方,或者会不会拖对方的后腿。渐渐到了二十岁的年纪,爱情更多的还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承担一个家。。。
一首歌,不好听,还有跑调,甚至都没有什么情感,但歌词却让人深刻,什么样才是遇见对的人,在正确的时间?地点?还是什么?是等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遇见?还是等自己事业有成的时候错过?苏洵想去喜欢,却又差了一点什么,一点勇气么?还是一点安全感?
”嘿!徒弟,你怎么在这?“
”额。。。你还真找来了啊。“
”对啊,说了要来找你玩的嘛。“
录完歌没多久,余盈真的和苏洵在转角处相遇了,本以为余盈只是说着玩的,现在看来不是了,一点惊讶,一点欣喜,还有一点尴尬,苏洵现在是身无分文,而且现在天气也有些热,苏洵有点不知所措。,走了稍微一点距离,还是余盈率先打破了沉默。
”吃饭了没?“
”没,没有,怎么了?“
”我请你吃饭啊“
”额。。。“
尴尬,这下是真的有些尴尬了,为嘛?因为穷啊,因为穷,苏洵才出来上班,因为穷,苏洵才在刚毕业就出来。若是其他家里比较宽裕的人,现在这个时间,可能都在旅游吧,更何况苏洵和余盈才认识多久?第六天吧。
”走吧。“
余盈没有给苏洵思考的时间,刚刚把话说完就拉着苏洵去了不算太远的饭店,就像是一个姐姐拉着弟弟去吃饭一样,两人虽然陌生又熟悉,但丝毫没有违和感。
”想吃什么?哎哟,别这个表情嘛,等你有钱了再请我吃回来就好了啊,或者就当你给我画画的报酬了,嗯,对嘛,听说男孩子都比较喜欢吃肥肉。“
一个懂你的人交流起来会方便很多,轻松很多,即便才认识,这样的人在后来也会和你成为很不错的关系,当听到余盈说等自己有钱了再请她吃回来的时候,苏洵心里这才好了点,说白了就是自尊心在作祟,苏洵只是需要一个台阶,无疑,在这一点上余盈做得很聪明,或者说生来就很聪明,不过当余盈说到男孩爱一般都喜欢吃肥肉的时候,苏洵脸色又变了,虽然是很无奈的笑。
谁规定了男孩子就一定喜欢吃肥肉了。
“那个,你看我这个身板像是吃肥肉的嘛。”
确实不太像,苏洵身高将近一米七八,体重却一百二都没有,当然这不能说明他就不能吃了,只是吃了不长而已,或许是遗传的吧,他老爸也是吃了不长,不过苏洵虽然是这么说了,但并没有改变余盈的选择,
嗯,你说的都对,你开心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