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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千雁

    噗——

    谟瑄重重地将肩上的白衣少年丢在铺设了白色丝绒布料的软石床上。自己靠在一旁的木制软狼皮摇椅上大口大口喘着气,一边用右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

    “这人真重,把他抬上来可真费劲,看上去他似乎也没有多少重量啊,怎么会这么重?难不成他是用铁打成的么?”

    谟瑄瞥了一眼昏迷中的少年,一边嘟囔着。他微微抬头,环顾了四周,看着这足有一百个平方的布满豪华装饰的房间,又自言自语道:“这儿的房间可真贵,也不知道别处是不是这样。还好爷爷给的金币足够多,否则我一个人在外吃住都是个问题。”

    谟瑄不知道,其实这里是这整个落月阁里最豪华的一间屋室,一般是阿图姆城的大贵族前来度假时才会定的包间。天顶上吊着用南部大荒漠之中开采出的六角晶钻拼接而成,哪怕是在最黑的夜晚也能够自行发出极亮的光;四周壁饰由退业的落日沙洲皇室御用画师执笔绘制,这幅壁画哪怕是一角在外面的拍卖会也能拍出天价来;石床用料是东方大海之中深埋海底的一整块大软流石切割而成;床上丝绒则产自北部的路迪娅王国——那是一个与落日沙洲一海之隔的以奢侈文明的国度,那里的人倾尽一切,只为了最完美无瑕的享受。另外,此刻谟瑄正躺着的那个躺椅,是用玄玉冰树的树心木制成,材质坚硬不腐却又能让人十分舒适,而上面的那张狼皮则是用出自西荒沙洲的白加尔特狼的幼崽的皮毛拼接而成,暖和且不会扎得人身上疼。

    谟瑄并不知道这里就是整个落月阁最豪的房间,当时他掏钱给店员时,直接把一枚金币砸在了柜台上,倒不是应为他想要显摆,实在是身上背着的那个白衣少年太沉了,让的他很是吃力。那个接待他的女店员被他这种人不大但却财大气粗的气势吓了一跳。要知道,一枚金币足以在上次谟瑄和爷爷以及丫头住的那间房之中住上整整两年半的时间,而在这房间之中只能主上一天。但是那名女店员很快就冷静下来,一位谟瑄是某个大贵族家的孩子。只是谟瑄身上的穿着引得她有些疑惑,但是她没有想的太多,而是直接把他领导了这个房间里。

    虽然谟瑄并不知道一枚硬币的价值,但是爷爷曾对他说过能买很多东西,他才由一定的意识。

    今天是西奥历光一月十七日,应该哦要加快脚步了,否则会赶不上阿迦罗金字塔的开学日的。谟瑄在心中暗自想到。他又别过头看向倒在床上的白衣少年,总觉得躺在丝绒床上的应该是他,他应该把那个白衣服的家伙扔在摇椅上才是。

    这般想着,谟瑄的心理没来由的一真郁闷。突然,他看到了那个白衣少年躺着时,他外面披风的帽子给落了下来,一头黑色的头发全部垂下,露出了他的额头。在那儿,一枚黑色的符印呈现着一柄拐杖的模样,向外面扩散这一圈圈暗紫色的光,使得少年的脸仿佛都是披上了一层紫纱,显得格外神秘。

    “紫色神符!?”

    谟瑄被吓了一大跳。要知道,紫色神符是仅次于黑色神符,等级极高的神符品质啊!在他仍是的人中,也只有洛奇茵提那个落日沙洲皇室的公主才是紫色的神符,除此之外便没有第二个了。而且据说最近的这些年间,是没有一位紫色神符的所有者出世的,那么这个白衣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历?

    谟瑄眉头紧蹙,百思不得其解。实在是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不成这个家伙时穿越过来的?谟瑄想出了这么一个自己都觉得不可能的结论。

    “奇怪。。。。。。”

    谟瑄越想越头疼,索性从躺椅上站起来,向着床上的少年靠近,走进了,谟瑄才发现,这个少年皮肤白皙,面部的弧线极为柔和,显得眉清目秀,而且他似乎是有着一对极长的睫毛,似乎。。。。。。挺美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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