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时候对他说,虽然知道他现在定然是听不到。
看来这次我真的有点失血过多,刚包好伤口,顿觉得天旋地转。加之屋里弥漫着那股令人恶习的味道,坐了好一会,才稍微缓回一点儿精神去收拾那恶心的一滩。
待我清洗干净后,再来看他时候。我的血已经将他伤口的出血口都封住了。虽说血是不流了,但是那么大的伤口,放着不管也不行的。
想来这男人碰到我这样浑身是宝的特殊体质也算是上辈子积德了,若是换了别人,估计他早死好几回了。
他身上的毒算是解掉了,但是伤口绝对不能这样放着不管。
趁着自己还有几分精神,我就赶紧拿起了破框去山上采点儿药材。
说起这个还多亏有一次我穿越时空遇到了李时珍。还有幸跟着他学了一段时间识草之术,顺便说一句,这老头真是出了名的爱唠叨,估计尝什么草中了毒,烙下了病根。不过现在想来,学到的那些东西还都是很实用的。
采完几味药顺便吃了几个野果充饥,然后就匆忙的跑到村子去找乡医搞点儿酒精。
那年头,酒精这东西还是很稀少的,可是我算运气好,竟然能淘到酒精,还以三个大洋的高价买了回来。
待回到家里,再看那男人,还在昏睡着,脸色也没有先前那么可怕。
用酒精给他的伤口消了毒,把采来的药洗净捣碎,敷到他的伤口上,然后拿出绷带缠好。待把他身上其他伤口都清理干净我已经累到快睡着。
本来就失血过多,又从早上马不停蹄的跑来跑去,我还是第一次这样透支身体。
唉,没办法,谁叫我掉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又碰到一个下不了蛋的男人?
把被子给他盖好后,我抱起他那身脏兮兮的外衣准备丢掉,反正看起来也根本不能再穿了。
可是转身的时候一抹白色一闪而过,我好奇的看了一眼,然后腾出手用指尖小心的夹起来。
原来是一块雪白的丝巾,看质地,应该是上好的丝绢,在绢布的一角似是有字。我把那堆衣服放下然后摊开丝巾一看,在角落处用彩色的线秀着杜鹃花簇,花叶交错间紧紧围着一个用线秀出的繁体“红”字。
“红?!”我抬头看看床上昏睡的男人。
难道,就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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