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
那只平日高傲呆在高处全不搭理旁人的狸花猫居然立刻跳下来,远远朝他奔来。
而这个平日里凶神恶煞的刀疤,全然不顾被花花儿蹭得毛毛的裤子,蹲下身一个劲的叫:
“花花儿?花花儿!”
花花儿也混不在意被拂撸乱的毛,只是一叠声道:“喵喵喵!”
看得出来,他们两个都很高兴。
莽汉刀疤眼圈有些泛红,抚摸一阵又咒骂一阵:“你小子翅膀硬了?丢下老子就跑了!这会还有脸见老子?”
花花儿只是蹭,他又有些心疼的捧起它脸:“这条疤是怎么回事?给俺丢脸了是不是?早叫你不要去和人家打架!”
刀疤对着一只猫自言自语,完全不像小百事认识的那个刀疤,大约他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抬起头向他们解释,手里还比划着:“嗐,妈了个巴子的!这臭小子是俺养大的。这么一丁点养起来,翅膀硬了就自己往外跑,也不晓得回家来看看,老子还担心——”突然他嗓音哽住,倏忽间明白了一种心情
花花儿大约听懂了,这只与巨蟒战斗起来气势逼人的大狸猫,此刻伏在刀疤怀里乖巧的像个绒团,嘴里唧唧咕咕不停,似在安慰刀疤。
小百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刀疤,更没见过这样的花花儿。
在他面前,它是互不相视的陌生人;在桑羽浮面前,它是克制懂礼的知交伙伴;在刀疤面前,它才是掏心掏肺的家人。
大约对于一只猫来说,一旦认定了一个人,其他都是生命中的过客,它会陪着你哭,陪着你笑,陪你闹,陪你打发时光,但它不会把心掏给你。
其实猫是会记得主人的,只是它们更像成年人,知道这世间的规则,要努力活下去,有时候,你不得不变得坚强。
那意味着,你将放弃许多东西。就比如花花儿,为了打拼自己的未来,离开了家,终于越跑越远,忘记了回家的路。
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
刀疤带着花花儿走了,据说是回家乡了。
其实刀疤的家乡不远,就在城外的偏僻山村里。
听人说当时刀疤回到家后,也没有多说什么话,就那么住了近半个月,住到自己和花花儿都胖了,住到他老爹老娘都烦他了,他才走。
回城那天他抱着花花儿,往外刚跨出门槛,突然毫无征兆的红了眼圈。
后来他说,当时也不是想到啥特别感动的事,就是听到老爹老娘往外一个劲撵自己的声音,特别幸福。
刀疤回城后不久,花花儿也回忘名酒居来了。
它的小家在这里。
不过此后它常常跑回那个家里,有时候还带着老婆孩子,听说刀疤夫人每次都一边骂一边给它们开小灶。
隔了一年,第二年上元节的时候小百事才再次见到刀疤,那天他们一家穿着簇新的衣袜,大包小包,正从忘名酒居门外经过。
小百事问:“刀疤,好久不来喝酒了,这是去哪?”
刀疤满脸堆着笑:“带老婆孩子回家看看!”
那天,阿四照例一早帮小百事打扫了卫生,收大红时他却拒绝了,他告诉小百事,自己要成亲了,盘下的小餐馆也准备开张。
那天,忘名酒居破天荒没有在日落上板。
那天,桑羽浮特别包了桂花芝麻蜜糖馅的元宵,用米酒来煮,小百事吃了很多。
他头一次发现,原来酸甜的米酒也能醉人。
那天,忘名酒居里所有无家可归的人,都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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