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照射在地面,烈日似火,大地像蒸笼一样,热得使人喘不过气来。天气是那样炎热,仿佛一点星火就会引起爆炸似的。
孪凤城之人喜欢在炎热的夏天都上酒馆与茶馆去,马路上依旧有不少人来往。在孪凤城外围的周边,也有许多毛草搭建的房屋,是为了方便那些赶夜路的侠客。这里最好也最多人经过的就属这家了:“缘来客栈”。
这家客栈就老板和一个店小二两人,店小二正在里外的忙碌,外边只有五六张四方桌,整齐而干净的摆放着。三三两两坐满了四五桌子人,其中一桌人数最多,四人对坐,你一言我一语,像在商讨什么大事情,其中一两个还时不时瞻前顾后的观望。
此时,微风轻轻扬起吹动了不知是谁人的佩铃,在微风的轻拂下,那铃声响起清脆的铃铃声。外围之人瞬间一片肃静,众人不约而同的向一方望去。只见一名身着黑装的男子与一名矮他一个半头的白衣男孩,正向客栈走来。
只剩一张空桌子,两人直径走向前坐下,白衣男孩道:“店家,有什么好吃的没有?”
店小二忙迎出来道:“哎,两位客官,请问想吃点啥?本店啥都不缺。”
白衣男孩眨巴着眼一亮道:“一壶上好龙井,六个馒头,一份红烧猪蹄,一份红烧鱼再加一份叫花鸡再来”
“够了,”黑衣男子打断道。
白衣男孩冲着店小二挥手道:“呃,那就这样吧!先上这些。”
店小二点点头笑道:“好咧,客官您稍等片刻。”说完忙进去了。
那名身着黑装的男子,手里握有一把大刀,一脸严谨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寻常的练家子。
对面坐着的白衣男孩,大概有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身浅白绸缎着装,束起一头高高的直发,眉清目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那五官长得实在没有缺陷可挑剔的,白皙的肌肤显得十分稚嫩,两边的腮帮子白里透红。可能是因为刚刚赶路热的原因,此时的他十分可人。
坐在后桌正面对着他的一男子,手里端着一碗酒正喝着,一只脚放在椅子上,坐姿很是不雅观。放下手里的酒碗,右手摸着下巴,绕有趣味的看着白衣男孩。
此时,白衣男孩也正抬头观看周围,四目相对,这样的目光清晰可明,眼神犹如一面清澈见底的湖。
男子有点荒乱的躲闪着目光,反倒是白衣男孩,目光自然,似乎已经是见怪不怪,自然成习惯了。
男子不由一惊喃喃自语道:“这小子,他是个什么物啊!这天下果真有这般模样之人。”
“这长像若是个女人多好。”旁边不知是谁人发出的感叹。
白衣男孩低声道:“喂,这些个都不是善茬的,”说完还不忘斜眼瞟了一眼,然后沾沾自喜。
“我说了,坐车最快也最好,不会有这些事。”黑衣男子有些抱怨到,眼神往那名男子狠狠瞟了一眼。
“那可不行,要是坐了马车,那这一路上许多有趣味的事情就都遇不上了。”
“郡嬅儿,你父亲说了,要保证你的安全最重要。”郡主两个字差点没露出来。
叶嬅,名:嬅儿,是天傭皇城人皇之小女。
黑衣男子:名为血狼,是灵兽一脉狼族之人。
嬅儿:“你看看,本公子这身行头,可是为了走江湖特别准备的,再说了,从天傭皇城到孪凤城才不到一天的路程。”
是的,嬅儿说的也没错,不用一天的路程,这条路他自己不知道走过多少回了,路上没什么不安全之处。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其实她的安危也不用那么担忧,以她那样的聪明伶俐。正因如此,人皇才会那么轻易同意郡主离开皇城,同时,也有另外的原因。也许,郡主真的能让他改变想法,回到皇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