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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凌晨,巡夜人打过五更天,东方的天空隐隐发蓝,还未露出那浅浅一抹白,春兰便起身了。

    自从离开冼花村,李承业知道家中遭遇变故而懂事不少,过了五更天也不让人叫,便自觉早早起床,和春兰一起洗漱收拾。

    只要不是无业懒惫,左邻右舍也大都在这个时候起身。四周传来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或沉重或细碎的脚步声。

    “栓儿你这兔崽子还不起来,看误了今天上工的时辰,老娘不揭了你的皮!”对门木匠坊的老板娘精神气十足喊着。

    “昨晚的豆腐凉的差不多了,你跟你娘快去坊里压压,等天大亮了咱们好担出去卖!”街上卖豆腐为生的汉子在门口正瓮声瓮气吩咐自家儿子。

    “好咧,爹,包管误不了事。”儿子答应的十分顺溜。

    “春兰,春兰咧!”隔壁小婶子端着吃食,笑咪咪的敲响了春兰家门,“我给你们送早饭来了!”

    春兰和承业此时收拾利落,给小婶子开了门。

    小婶子大约在娘家行四,街坊都叫她四姑,丈夫在衙门里当差,有两个孩子,在这条街算得上比较体面的人家。

    四姑也就二十岁出头,家里没有公婆需要侍奉,丈夫平素当差,她就在家里操持家务,做做饭,带带孩子什么的。因为生了两个孩子,生活稳定的缘故,身形有些发胖。

    当然,在这年头想找个真正的胖子还是不容易的。小婶子其实只是有些丰腴,腰肢略粗,丰乳肥臀,女人味十足。只是在街坊众多杨柳腰平胸微乳妇人的对比下,她就显得胖了。

    因为小婶子厨艺好,小婶子的两个孩子也被养的白胖可爱,和她站在一起一看就是母子。

    好在时人都认为胖点是福气,不仅女人白白胖胖是好生养,就连男人也都是这样的标准。

    白白胖胖,颔有微须,这不就是官老爷的架势么?

    所以小婶子的丈夫很得意她胖胖的模样,他虽只是个衙差,却能有本事把娘子和儿女养的白胖,觉得自家非常体面。

    胖胖的小婶子,也就心安理得的胖下去。

    小婶子将手中吃食放在桌子上,笑咪咪跟春兰随意聊了两句,便脚不沾地离开了春兰家。

    一日之计在于晨,她一早就要替丈夫整理清洁衣靴,开灶煮饭,还得照顾俩年幼的孩子,实在是很忙。

    小婶子带来的早饭是一罐粥,七个馒头,还有一盘就饭酸豆角。说起来很普通的早饭,但那粥是精米,馒头是白面没掺任何粗粮,做的蓬松宣软,酸豆角是用瘦肉沫炒的,在这年头就是很丰盛,甚至有些奢侈的早饭了。

    承业年幼,早饭吃一碗粥,外加一个半馒头就差不多了,剩下的全由春兰吃了个干净。

    清洗过碗筷时天已微明,两人又练了趟剑,背了篇书,春兰这才将承业送到宋府,紧接着装束利落,骑马挎剑便朝着军营的方向而去。

    春兰仍是男装打扮。

    并非她爱做如此装束,只因时下女装就算最简单利落的款式,也不方便骑马动武。

    有心想把女装改一下,奈何母亲去的早,针线学的不到家。缝缝补补还凑合,纳双鞋底什么的也还凑合,绣个花就简直丑的不能见人。

    而要她裁件衣服,并且是方便打斗行动,样子又不能太丑的女式衣服,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男装是她唯一的选择。

    春兰抵达军营的时候,正是卯时末。

    她向来守时,与人约好时间后习惯早到。见她骑马前来,早有值勤的小兵上前相迎,笑道:“大公子已在营中相候。”

    春兰将马匹交给小兵,来到宋明实所在的帐中,见他正提笔蘸墨,一边处理公务,一边听个粗壮的中年男子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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