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终于停了,天亮开了,竟有金黄色的阳光从厚实的云层里投射下来。
草木树叶已黄,秋风萧瑟,大泽洪波涌起。
军营里的火苗子终于腾起来,艳艳得烧成一片。
在远处的那座小砖窑上,陈兰若和几个军官立于其上。
骑兵们都牵着马整齐地在下面的官道上一路向东,风声轰隆,远处传来烧灼的噼啪声。
好大的火,热浪滚滚,眼前的景物都在热气中扭曲了。
只两人四马在那头默默前行,行进在高天云下。
那是王慎和他的随从老郭。
“大小姐,别看了,行军要紧,大小姐”
喊了几声,却没有动静,侍卫定睛看去,陈兰若紧抿着嘴唇,只狠狠地看着王慎的身影,似是要将他的样貌永远地刻在心里。
这个骑兵营的统帅,女中丈夫喜欢王衙内在军中已是公开的秘密。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家王大使可是有娘子的人。而大小姐什么身份,又不可能做妾。
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还惨的事情。
远处,一阵白烟弥漫,待到散去,那人的身影再看不见了。
陈兰若嘴唇颤动,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别说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就算是是太平盛世,拜落后的交通和通讯条件所赐,很多人见上一面,在分别的时候,说不定一辈子都见不着了。
天下何其之大,而人又是如此渺小。
“我永远失去他了,永远,永远”
“贼老天啊,这究竟是什么该死的世道?”
王慎也意识到自己和陈兰若的分手说不定就是永别,如果没有想错,在女真大军压境之下,李成在泗州也呆不下去。往北那是不可能的,向西,淮西寿春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在女真人的挤压下,李天王唯一的生路是渡过长江,撤去江西。如果江西再呆不住,只能一路向西,去荆湖地区。
江淮地区实在太挤了,战火一起,这里也养不了那么多兵。湖广熟,天下足,也只有那边还能有口饭吃。
如此一来,千山万水,道路断绝。将来无论李成是在宋朝混,还是如真实历史上那样投降伪齐做了可耻的汉奸,自己再见不着陈兰若了。
就算将来见到,又能如何?
世界上的事情,不如意者十之七八,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生。
离开安河之后,他一路南下,走了两天,都紧闭着嘴不说话。
不日,二人行到淮河边上。
这两日整天都是灿烂的秋日艳阳光,照得江水闪闪发亮。
老郭终于忍不住了;“衙内,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又何必放在心上。衙内若有不开心的事情,对着这江水吼上几声,将自己的心事说了,让水带走,心中也松快了。”
“是啊,都过去了,都过去了。”王慎轻轻感叹,深吸了一口气,竭力让自己振作起来。
他展颜一笑:“老郭,一直没问你叫什么名字,也好称呼。”
老郭那日随陈兰若突袭李昱老营,背上中了一刀,右手整条手臂已经废了。此他身上裹着厚实的纱布,走得快了动作一大就有血浸出来。
不过,好歹一条命却是拣回来了。
但问题是,他如今握不了刀,骑不了马,已经没有办法在骑兵营呆下去。按照李成军的规矩,他会被下派到步兵军去。
军中不养废物,只怕步兵营那边也不会接受,等待老郭的只有被撵出军营一条路可走。
在如此乱世,离开军队,对他而言就是一个死字。
老郭虽然口头不说,神情却甚是抑郁,颓丧得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