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飞哥有点傻眼,这与本应是胖子扑街的结果不太相符啊!
他当然知道自己刚才有过错,是自己的闪开而导致黄毛小弟意外中标,可是那时那景,自己不闪开的话,自己可也是可能被撞上的啊!
死道友不死贫道。
只是这个死胖子刚才的意外,真他么的太意外了。
可是追根溯源,不也是自己吓他,他慌里慌张的,以致——
历史,已经发生的都是历史了,不提也罢。
飞哥让两人将黄眼小弟安置一旁,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地招待一番朱富——马丹,“新仇旧恨”的,不收点利息怎么对得起敲诈勒索小队长之高大上身份?
“胖子,你成功地激怒我了,我要给你好看。”
飞哥脸色很臭,语气也重了许多,甚至不见了之前对朱富手到擒来的轻松。
这当然不是觉得朱富有多厉害了,而是他觉得自己的行动有点窝囊,在小弟们面前丢脸了。
出来混,什么最重要?
当然是面子!
所以,哪里跌倒了,哪里站起来。
既然指向对象一直是朱富,哪么现在就是该出大招的时候了。
“可是飞哥,我什么都没做啊?”
朱富撞倒那个黄眼小弟后,他反而顺势站稳了脚跟,这时更是无辜地看着飞哥,可怜兮兮的。
“呸!真会演!”王小二暗暗骂道。
当然,内心还是极为赞叹的——这朱富扮猪吃老虎的本领真不是盖的,恐怕自己即便有天赋加成,比之也有所不及啊!
“滋——”
也就在这时,桥那边的停车场有急刹车的声音响起。
声音挺大,一时众人的目光也被这车吸引,连正要动手的飞哥也不由关注那边。
难道是——
果然,王小二循声望去,却见来的是一辆宾利轿车,从司机位上下来的正是那天的那个小平头,而他下车之后,快速地打开后座之门,恭恭敬敬地请出一个奇怪的老头。
为什么说奇怪的呢?
因为这老头的打扮实在奇怪:高高的个子瘦瘦的,像个长条竹竿——这个不算什么奇怪;可他么这货已经五六十了吧,却留着长发,还扎了辫子,无数的辫子,就像黑人们钟爱的那样——老头,这个年纪还这么标新立异,真的好吗?好吧,这是个人喜好,也可以理解,可是有必要十个手指都戴上金灿灿的戒指吗?而且脖子上戴着一条怕是有几斤的金链子,栓狗似的......
这老头,十有八九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朝得势,便不可控制地炫富。
瞧那小平头的那个恭敬样,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狼团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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