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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算是比较折腾的一天了,整个白天都在跟菲菲打架,睡觉然后再起来打架,接着先后遇到了胡丽雅失联和夜色被人警告。

    到了晚上我以为总算能消停一会儿,结果没想到今天也真是出了鬼,平时我这酒吧因为名气大,加上我的名声能镇得住人,没几个人敢来闹事,今天竟然遇到了不怕死的。

    虽然因为夜色要分派人手过去日夜职守,导致酒吧的保安人数变少,但我也留了一手,我把李祚盛留下来了,所以我才说来闹事的真是不怕死。

    我在办公室里接到严秋的电话后,我叫他先去找李祚盛控制场面,然后立刻就下了楼。

    这时才刚刚十点半,酒吧的客人虽多,但还不至于走不开,只不过今天由于酒吧里有人闹事,舞池中间俨然已经围成一团,根本就挤不进去。

    还好我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看到李祚盛带着章鱼和其余几个保安把局面控制住了。

    李祚盛现在处理这种事情也干出经验了,长期在我跟卢刚他们这群人的熏陶下,知道抓到了闹事的人以后不要急着收拾,等到没人的时候,再随便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所以我虽然没能挤进去,但李祚盛把人制服了以后,就往外走。

    “让开。”李祚盛低喝了一声,声音不大,甚至在嘈杂的音乐下听的不是很清楚,但一些客人很自觉的让了路。

    李祚盛长期呆在酒吧,客人们基本都认识他,几次有人闹事,都是他出马收拾掉的,而且几次出手都是很快就解决了纷乱,看热闹的人觉得没尽到兴,还有人拿他打趣,让他下次让一让别人。

    然而李祚盛怎么会听这些客人们胡说八道,每次出手依旧是速战速决,酒吧开业这么长时间以来,从没败过,因此有些小混混甚至还搞起了个人崇拜,私底下都叫李祚盛为‘大圣’!

    大圣,和大盛同音,但意思却天差地别,在这些小混混眼里,李祚盛是不败的,跟那齐天大圣差不多。但其实,孙大圣也败过,而且很惨……

    这会儿,李祚盛左右手各提一人往外走,后面就有几个常来的,混迹在附近的小混混一边搂着青涩的小妹妹,一边在后面喊道:“大圣给我一个面子,手下留情啊。”

    没戏看了,这些人故意起哄呢。

    在夜场玩的没有几个是闷葫芦,像这种博眼球的机会他们必不会放过。

    李祚盛把那闹事的两人拖出来的时候,那俩人就在地上装死,李祚盛把人拖到我跟前来,直接丢在冰冷的瓷砖上,那俩人也不动一下。

    “什么原因引起的?”我问道。

    李祚盛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他也不是在现场,只不过是第一时间赶到的而已。

    旁边严秋走了过来,习惯性抬手扶了扶眼镜架,看了地上的两人一眼,随后说道:“这两个人一进来就不守规矩,仗着是两个男人,年轻力壮欺负女客人。”

    看这样子严秋还重点关注过这两人,否则不会知道的这么详细。

    尽管他回答出来了我的问题,但我还是有些不满,皱眉问道:“怎么一早不把他赶出去?我记得我吩咐过,但凡进来的客人不守我的规矩直接撵出去。”

    严秋长了张嘴,有些无辜的解释道:“一开始我看那几个女客人没向我们反应,我还以为那两个客人自己不反感,所以……我就没管。”

    严秋的想法就是典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白了就是懒得去做罢了。

    我微微摇头,没发表什么意见,目光转移到地上的两个人身上,这两人还在装死,我抬头看向一个保安,说道:“把这两个人带到二楼的小号来,章鱼,去准备两桶冰水。”

    吩咐完,我带着李祚盛便准备上楼梯,我下来的时候本来就没走多元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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