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他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眼中尽是仇恨之色,子弹穿过枪管,带出一道绚丽的火舌,直击敌人头颅。对方的头在一瞬间爆开——这子弹威力极大。
“你疯了!”耳麦里传来一声怒吼,“飘零!你怕是当兵当够了吧!战场上违抗军令是什么后果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开枪!”耳麦对方几乎是吼出来的。
飘零,是他的代号,至于真名,他早就忘了,自嘲的笑了笑,叹了口气,违抗军令的后果他清楚,可他还是扣动了扳机,杀了对方,这,不得已的苦衷,再来一次,他还是会毫不犹豫扣动扳机,一枪打爆敌人头颅。
这时,底下的武警们趁着对方首脑被杀,冲进了工厂里,迅速救下人质。
“唉”耳麦那边传来一声叹息,似乎不想在多说什么,“任务完成了,撤吧。”
飘零这才起身,他不后悔,只是,自己的军涯就要结束了,还是很可惜,毕竟当了十二年兵了,对部队,那是有感情的,他自己又是隶属于华夏最高级别的部队——龙眼。
离开就离开吧,没什么不好的。他这样想着,稚嫩的脸庞浮现出了坚定。
飘零九岁就丧失父母,同年参了军——软磨硬泡非要呆在军队,还偷偷跟着部队训练。直到龙眼的考察官过来招收新学员,十岁的他被看中,这才真正开始训练。
如今,他已经二十二岁,完成了大大小小二十多次任务,他们是最高级别的部队,一般的任务他们都不干,一年最多也就一两次任务,一个个一有任务就抢着干。他很幸运,至少他在队期间,几乎每一次任务都有他的身影。他每次都完成的非常出色,这次他居然违抗军令。
随着直升机的轰鸣,他返回了基地——一座大山中。
“够了!”那声音中夹带着威严,让人感觉到畏惧。
“可是”坐在他对面的身影恳求着。
“不要再说了,他的离开是我们的损失,即使这次他违抗军令是有原因的,他在优秀,那也是违抗了军令。其实,我的感受和你是一样的,惋惜之情并不比你差,就算是我,在那种情况下也是会击杀敌人。”
“那”
“不是说了吗?就算是这样,违抗军令,就应该开除军籍。”
“唉,可惜了”
飘零就坐在石台阶上,一个人不知道在想什么,最终,都化为一声叹息,自嘲的笑了笑,“结束了。”他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旁边的这把狙击枪,200狙击步枪,他的是改装后的,弹夹经过扩容,可以装十一发子弹,威力巨大,用的408 cheytac子弹,可以说远程作战无敌,加上n 55一22x56 瞄准镜,可以击打在2000米外目标的头部,对于顶尖狙击手来说,这是神器,而飘零正是属于顶尖狙击手。
这把200陪了他十二年,第一次出任务时,他的首长亲自交给他的,从此,就用不贯别的枪了,视这把枪为朋友。这次被开除军籍,这把枪,也要被收回了,他心里更多的是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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