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蹊前世在帝都魔都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混过,羽西县城那些店铺商贸在李成蹊看来都是一些小儿科的玩意,所以他没有在羽西县逗留,他花五两银子买了一把短刀,然后买了一些水果便回旅店了。
他进入旅店,还未上楼,便遇到了“熟人”。
“成蹊,你去哪里了?你知道我找你找得多辛苦吗?我去了李家庄,你管家告诉我你在这里,然后我又来这里等你。”
说话的是个又黑又胖,书生打扮的嘴角有一颗媒婆痣的青年,他叫高晓山,今年十八岁,是前身最好的朋友,他和前身一样,是来自小山村的书生,以往在县学读书,两人是最好的朋友。
前身父亲去世,高晓山第二天便去拜祭了,所以李成蹊刚刚穿越过来见过他。
李成蹊微微一笑,随后迎了过去,“你怎么有时间来寻我?”
高晓山长叹一口气,“你不去县学,我一个人去没意思,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这段时间一直在家学习,你不来寻我,我便来寻你了。
李成蹊挺喜欢跟高晓山聊天,他笑了笑,“抱歉,我们村子闹鬼,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所以没有去寻你玩耍。”
“真正是奇闻,原来是真的,我早就听说你们村子闹鬼,我原本以为是谣言,没想到我去你家寻你,真的看到了那鬼屋,建的跟羽西县城的城墙一样高,你的管家说里边就有女鬼,我虽然没有看到,但能想象里边有一个丑陋恶心的女鬼。”
李成蹊哈哈一笑,“不谈女鬼,吃放了吗?我请客。”
“当然吃过了,这都几点了,成蹊,走,今日带你去看好玩的。”
“什么好玩的?”
“据说羽西第一刀钱志宇今晚要在棺材山与人比武,许多人都去看了,我们也去看看。”
棺材山距离羽西县城大概十里路左右,山体四边都是悬崖,只有一条路上山,山顶地面却是极为平整平整,远远望去,便似一座棺材。
棺材山上有一座道观,名为北山观,可夜间寄宿,李成蹊前身以前去那里游玩过。
李成蹊想了想,他觉得去看看所谓羽西第一刀的比斗是一个不错选择,这样或许能了解此方世界武林人士的实力,便道:“好,我们去看看,还有其他同学吗?”
“有几个,不过他们早就走了,我们不用追赶他们,我们慢慢去。”
“行,我们做些准备在再去。”
“对,多买一些吃食,不然又要像以前一样,到了那儿饿肚子。”
李成蹊和高晓山准备了两大包食物,有熟食有水果,还有饼干,随后雇了一辆驴车,拉着他两赶往棺材山。
李成蹊得到长生诀,立志求道长生,不过他可不像前世看的小说主角一样,不求财不求色,连对美食都不敢兴趣,整天苦练,最后要与鸿钧女娲争第一。李成蹊觉得这样的人生当真无趣至极,他前世做情报员已经够苦逼了,他可不想这辈子也是如此,他求长生便是想要见识更多,享受更多,要过的精彩快活,吃最好的食物,看最美的景色,上最漂亮的女人,至于世间大道,关他屁事。
所以李成蹊从来没有压制自己的口腹之欲,他喜爱美食,便在羽西县最好的酒楼买了最好的吃食。
高晓山拿起一个梨,用衣袖擦了擦,随后咬了一口,只见那晶莹的梨汁掉落下来,散发出清甜的香气。
高晓山啧啧几口,笑道:“成蹊,你变了不少。”
“哪方面?”
“哪方面都是,你好像变好看了,看着比我好看了。”
“哈哈哈!”
半个时辰后,当李成蹊和高晓山赶到棺材山脚下,两人不得不下车步行上山,因为上山的路太过陡峭了,什么车都上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