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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是在一个高级会所里面,环境很优雅很干净,餐具很洁白透亮,服务员显得训练有素,整体给人的感觉仿佛一走进去每个人都会时刻的注意着自己的仪态,以免落了笑话在这里。

    宋慕是个很优雅的男人,这优雅不仅仅是指他的外形很出众优秀,更是指他的举止仪态令人觉得很舒服。

    他具有一种由里而外散发给人很绅士很有风度的素质,这或许是与他在英国留学有关,英国的绅士教育总是令人赞叹的,而宋慕的骨子里还有中国人的谦虚内敛,更使他在第一眼就给人留下很深刻很美好的印象,相处下去更令人沉迷于他优雅的举止里欣赏称赞。

    贾采知在第一次看见宋慕时这种感觉就已经很强烈,如今与他面对面地吃着西餐,这种感觉就更是令她觉得脸红。

    尽管宋慕只是穿着休闲服,看上去很随意却有一种令人觉得他穿什么衣服都会自有一种男人成熟的魅力,很明显这样的男人很受世人的赞美,尤其是女人,因为此时餐厅里不少女性都向他送去注目的目光,

    而她虽然穿着职业装,脚上也踩着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但其实西餐,与她看起来却不是很搭,因为相比较起来,中餐更适合她的口味。

    她吃起来因此便有几分心不在焉的。

    宋慕切着牛排,见她如此,便轻声问:“是东西不合口味吗?要不给你换一个。”

    贾采知礼貌地笑说:“不是,牛排很好,是我这几天都没什么味口,可能是天气太热了,不太想吃什么东西。”

    宋慕看着她半晌,点点头没说什么,却又请了服务员点了一杯芒果奶昔给她。

    “你吃这个吧,味道我尝过,还挺不错的,应该合你的口味。”

    贾采知看着送来的芒果奶昔,光看颜色就已经令人食欲大动了,便笑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说着便尝了一口,抬眸看他:“味道还真好,比外面的更香浓一点。”

    宋慕见她露出笑脸,像个孩子似的眼里闪着惊喜,顿时也忍不住笑了出来:“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吃些五颜六色的。”

    贾采知一怔,这才想起以前读书时跟宋慕复习完后两人总跑到学校对面的饮料铺里喝东西,那时的小铺里的饮料味道自然不能跟这里相比,环境也相差很远,但两人却甘之如饴,总觉得很美味。

    想起了这些,贾采知看着宋慕时心情便起了些微变化,这都分开这么多年了,他竟然还记得?心里的某个部分似乎变得柔软,那段时间正是他们的感情最好的时候,如果没有后来在姑姑家看见的那一慕,也许他们如今还会在一起,这是令人想起就黯然神伤的事情。

    她刚想说话,却看见宋慕的身后一个漂亮的身影正向着他们这边走来,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她和宋慕也认识的罗凌微。

    她怔了怔,这才想起罗凌微就在s市。

    她是火热节目《凌云微语》的主持人,因为访问的都是一些比较成功的职业人士,所以她的节目很受职场人士的欢迎热衷,又因为她美丽大方,仪态优雅,主持节目时思维与口才都很敏锐,更成为了众多职场男性心目中的女神,部门里的林川就是她的忠实迷粉。

    罗凌微穿着黑色v型连衣裙,得体又大方,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口红的颜色极衬她白皙细腻的皮肤,而走路时腰背显得很直很有仪态美,微卷的长发经过打理也令她显出很抚媚又不会让人觉得妖艳的性感,再加上她是s市知名的主持人,刚进餐厅时,就已经引起不少人的关注。

    宋慕见贾采知整个人都怔了,虽然他不是大惊小怪的人,对别的人与事也并没有关注的好奇心,但此刻也不得不因为贾采知的原因往他的身后看去。

    这一眼,正好对上罗凌微极具风情的低头一笑,他微怔,随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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