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完全由岩石砌成的穹顶大堂,整座大厅的墙壁上满是火炬,地上放满了火盆,足够照亮大堂中的每一张脸,墙上用釉彩绘画着各式的图案,有掷矛士兵,有呈现怒吼状的巨人,还有吟唱法术头发随风飘动的法师,这是一座竞技场之城,来自各地的佣兵、武士、没落骑士都会来到这里,鲜血和荣耀,更重要的是赢得一场比赛可以获得一枚金剑币,这是非常让人心动并且报酬丰厚的比赛,但每晚都有人死在台上,然后会被竞技场管理员将尸体拖走,丢进沼泽地中。
沸血城,一座由地精通知的城市,这里有来自世界各个地方的种族,人类、矮人、地精、精灵,甚至偶尔还能看到半人马,而这座穹顶大堂有个名字叫:冠军厅。
托姆斯来到这座城市已经七天了,但他仍然没有习惯这里,他住在城里最廉价的酒馆,酒馆的名字叫十枚铜币,正如其名,一天的住宿费只需要十枚铜币,你连续住满五天,老板会额外赠送你
两天,地精果真是天生的商人和阴谋家,鲜有旅客来沸血城住不满三天的,所以当托姆斯第一天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便直接推荐:“沸血城绝对值得您住上五天,一晚十枚铜币,五个晚上五十枚铜币,我们只收您一枚银盾币,您多赚一枚铜币,还多赠送您两晚。”
这几乎是无法拒绝的推销,况且托姆斯已经很久没有在床上睡过觉了。所以当他第一天从晚上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沸血城很大,有着最让人为之激动的竞技场,到处充满了地精科技和奇怪的炼金术士售卖着各种药剂,托姆斯抬头看了一下这家商店的招牌“瓶瓶罐罐”,下面写着一行小字“五彩斑斓”,一个穿着绸缎袍子的地精站在一块木桩上,一个绿皮地精,人类把他们成为绿皮猴子,他们有着比精灵还长的耳朵,但是比精灵长得丑陋,鼻子就好似一根插在脸上的蜡烛,他们的眼睛很小,但看到钱币的时候,他们对于眼睛却可以瞪得很大。
“欢迎光临小店。”地精用着尖锐而带着一点滑稽声调的口音说道。
托姆斯在架子前打望,每个瓶子上都用通用语、精灵语和矮人语写着药剂的名字,巨人药剂、麻风病、愈合药剂、缓落药剂……
“一枚金币一瓶,保证不让你失望。”地精又开始说话。
托拉姆摇摇头,只有那些想争夺竞技场冠军的人才会掏钱购买,一瓶巨人药剂一枚金币,但效果仅仅只能持续几分钟而已,而所谓的愈合药剂还不如找到一个精灵牧师好用。他从商店离开,背后是地精的低声谩骂声。
街道上迎面走来两个矮人士兵,他们穿着金属和皮草编织而成的铠甲,他们不是矮人王国的骑士,他们只是佣兵而已,来到沸血城只是为了寻求一份工作,赚取一袋钱币,他们一手握着一只木制的酒杯,一手叼着一根粗糙的卷烟,放进嘴里,然后深深地吐出一个烟圈。
后面是一个巨人,有些粗大的四肢,手上拿着巨斧,有着馅饼那么大的鼻子和一头金黄色浓密的头发,身上穿着及其不合身的盔甲,身高足有十尺那么高,每走一步,都能感到大地的颤动,他们是安卡拉巨人一族,生活在沙漠中的王国,地精聘用了他们成为了沸血城的守卫,所有生物看到他们巨大的体型都会为之一颤,托姆斯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而是目送他离开,据说安卡拉巨人也是食人魔。
还有几个女性精灵结伴路过,精灵的年龄甚至可达千年,但她们纤细的身材,白皙的肌肤和透亮的眼瞳看上去不过最多只是二十岁左右的模样。
越到晚上,冠军厅就越热闹,这里每晚都有一个冠军诞生,他可以领走所有人下注的十分之一,最多时这里一晚上有超过十枚金币的赌注。
这个竞技场由一个地精贵族控制,在进入冠军厅的时候很容易便能看到他,金丝袍子,黑色礼帽也镶着金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