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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阵救治,数月下来,人已单薄得不成样子。

    两个哥哥一直没有消息,但于征总是说他们迟早会找到这里,一直不回来不过是为了不向敌人暴露身份和地点。

    一日中午,于征一瘸一拐地走回来,衣服扯破了,眼角嘴角都是伤口,解释说是在山坡滑倒,明彻想多问一句都被不耐烦地打断。第二天,他把明彻叫到附近的一片空地,神色郑重,一字一字道:“彻儿,想必你也听过一句话,叫‘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敌人找上门来了,我和你母亲都希望你逃得出去。”

    “父亲,我们一起,和他们拼了!”

    “这种想法看似勇敢,实则愚蠢,非我于家男儿所为。彻儿,记住,活着才有希望!哪怕是报仇,也要留有火种。”

    明彻鼻子一酸,眼眶发热,立刻假意抹了抹脸,把渗出的几滴眼泪抹去。父亲的脾气,最讨厌男儿流泪。

    于征从袖中取出一条笔直的东西,长约一尺,细如发丝,又绝非金属,看去十分奇特。

    “来,滴一滴血在上面。”

    “这是什么?它是干什么的?”

    “不要多问。”于征没有理会他的疑问,径直拿小刀从他手指上取了一滴血滴在细丝上。离奇的景象发生了:

    细丝陡然发亮,嘶嘶作响,好像突然变成活物,兴奋地吸取着上面的血液。那一滴血也像是活了一般,绕着细丝缓缓流动起来,拉长c蠕动,化作细细的的血丝,一匝一匝地缠在细丝上。接着,血丝由鲜红变成浅红,越来越淡,淡到肉眼看不清楚,最后杳无可见,与细丝完全融为一体,那细丝也逐渐失去了光泽,软软地搭在手上。于征拉过明彻的右手,将细丝缠在他的右手腕上。

    “它叫离愁丝。你的血已和它融为一体,它是你的了。接下来告诉你使用方法,你好好听着。”于征把左手五指并拢捏成一个法诀,念了几句古怪咒语,要明彻牢牢记住,“如果敌人来了,你就这样施法。”

    明彻猜出这是一种让他独自逃生的工具,心下气苦,使劲将它解下来。

    “胡闹!”于征一把将他的手打开,另一只手指着离愁丝,口中不知念了什么,离愁丝紧紧地缚在手腕上,最后竟然渗入到皮肤中去。

    “父亲!难道全家人没了,我却独自活下去吗?”明彻再也忍耐不住,眼泪流了下来。

    “那你说怎么做?”

    “要么一起生,要么一起死,我们是一家人!”

    “你是要把我气死吗?不孝子!懦夫!流眼泪的娘娘腔!”于征双目圆睁,声音因激动而颤抖,举起右手,却终于没有扇下去。“把口诀记住!”说完转身便走。

    “父亲,我不是害怕,我是难过。我惹的祸,应该逃走的是你们!”

    于征停下脚步,没有转身,冷冷地道:“你愿意这么想也随便你!我们全家人拿命换,你都活不了,只能怪我们走了眼!”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当天中午,母亲把明彻叫到身旁,好好开解了一通。

    接下来的几天竟出奇的平静,有一件事却大出明彻所料,他发现父亲并非一个普通商人那样简单,而是懂得法术!于征为了让他更好地启动离愁丝,教他修炼。

    这些法术和以前催动玲珑阵以及和魔影大战时现成地利用法器不同,那一些,即使普通人得到正确的方法也能施展,不足为奇。于征在手中凭空升起一团蓝火,教他要诀修炼。

    明彻却始终不得其法,别说一团蓝火,连火星子都变不出来。于征把如何凝神,如何运气都耐心讲了三遍,他居然一点进展都没有,可算是笨到家了。

    好在于征对他并没有高要求,只要他能够顺利催动离愁丝即可。试了几次,倒是都成功了。

    “好了好了,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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