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由于多雾天气的缘故,除了路边的流浪汉,路上几无行人。
在波克路的一个出租屋中,一个老者从屋中出来,手中牵着一条长毛狗。老者看起来有些寒酸,脸上还有一块淤青。他有些佝偻,但走路还算利索,能够紧跟着狗子的步伐。而那条长毛大狗也长得又丑又脏,已显老态,毛色黄白交杂,说不出是什么品种,像是只混血的产物。
他将狗牵到伦敦东郊的一个区域。我实在不知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描述这个地方。这里衔接着西边的平民住宅区和东边的贫民区,它破旧,脏乱,充满着腐朽的味道,还随处可见被人类遗弃的流浪狗在四处流窜,到处伤人。它就跟莱姆豪斯一样,充满了人世间的罪恶,多少见不得人的地下交易在这里进行,各种社会力量更是在这里盘根错节,几乎这里的每一寸土地上都无情地暴露着人类丑恶的本性。政府对这里一筹莫展,苏格兰场对这边也鞭长莫及,他们只能在这里维持住最表面的和平。
为何,在人类赖以生存的城市之中总会有那么一块罪恶之地?
这个地方远离市区,所以即使在主路段也还没有铺设任何的路灯照明设施。但这里是“夜夜笙箫的红灯区”(其实这里没有用红灯的习惯,至少在当时还没有,“红灯区”是从大洋彼岸的美国漂洋过海流行来的说法),一扇扇发光的窗户照样将这里变成了“灯火通明”的世界,所以这里并不会像莱姆豪斯那样一到夜晚就死寂沉沉。现在天气不好,如果在平时,这块街道上是相当热闹的,因为这里是个让人纸醉金迷的地方,多少有身份的人都爱流连于此,朱迪丝的养父凯恩斯·约瑟夫就爱到这找乐子。
现在街道上依然还能够看到三三两两的人勾肩搭背地在云雾中走着,还有人借着酒意引亢高歌,只不过因环境昏暗的原因,始终只听其音不见其人。不过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个区域今晚多了几个零零散散的巡逻警的身影,他们手中都提了盏煤油灯,懒散地四处晃着,看来两起未告破的死亡案件终于让苏格兰场警觉起来了。
老者在这块区域漫无目的地晃悠着,长毛狗则低着头用他的鼻子四处搜索。他和狗子这样漫无目的地溜达了很长时间,不知转遍了多少个大街小巷。那个老者时不时地从腰间掏出一块低廉的怀表看着时间,从他出发时的五点半,到六点半,七点,七点十五,七点二十
他偶尔舒展一下自己的身子,然后继续遛着狗。
但就在靠近斯维尔路的时候,那只狗突然间有了强烈的反应,它兴奋起来,不停地抽动它的黑鼻子,呲着牙,身体像换上了新的强有力的发动机一样向前冲刺。老者并没有管住它,反而也兴奋地跟着跑起来了。很快,他发现这只老狗原来盯上了前面的一个孤身行路人。单从背面看去,那人身材高大,身穿长大衣,头戴一顶宽边帽子,肩上还挎着一个公文包,脚步轻快地向前走着,就像赶路似的。
这个形象,会是那个神秘的凶手么!
那只狗对着他吠叫起来,这同时引起了隐藏在周围的其他流浪狗的嚎叫。老者拍了拍它,然后把它拴在了旁边的柱子旁,自己则悄悄地跟上了那个人,时刻与那人保持着不远又不近的距离,保证自己能够隐隐地看到前面那人的身影。
但没过多久,那个人显然还是察觉到了异样,他向后瞥了一眼,随即加快步伐向前走,老者也加快了脚步。接着只见前面的那个人在前方的一个小巷口跑了起来转进了那个巷子里,那老者也跑了起来,跟了上去。但他始终跑不过那个家伙,他俩的距离越拉越大。那个大块头飞奔着,在巷子里不停地改变他的方向,和跟踪他的人绕起了弯子,看来他很熟悉这里的地形,莫非他就是住在这附近的人?
被追者不断地改变着方向,追逐者紧随其后。但就在被追者消失在不知是第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