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清的心脏猛烈跳动起来。
不是因为被“拆穿”后的惊慌, 而只是因为那个从崔相口中说出的名字。
不应该的。
如果只是因为珍娘的缘故,崔相不该知道那个名字。他虽然对女儿予取予求, 却不是个会巨细无遗地关心关注女儿身边每一件事的父亲, 就像他之前派了暗卫,甚至让地方官为珍娘做□□, 却对珍娘具体做了什么并不清楚一样,他给予珍娘的是往往是为所欲为的权力和后盾, 而不是防范于未然的细致关心。
所以,他绝不是因为关心女儿,才注意到甄珠。
此时提到甄珠,也不过是转移话题,回避他的质问。
但他提到了甄珠, 且知晓他对甄珠的心意,仅仅是因为不信任他,调查了他,进而知道了甄珠的存在,还是——
“相爷, 有急报, 发现——!”
略带兴奋的通报声在传令兵看到方朝清后戛然而止。
崔相却挥了挥手, 笑道:“无妨。说罢,发现了什么?”
传令兵应声答是, 旋即又兴奋地道:“相爷, 孙将军传来消息, 已经发现计贼踪迹, 似是朝着洛城方向而去!”说着呈上了奏报。
崔相打开奏报,不紧不慢地看完,脸上的笑容便从眼角蔓延至眼尾,“已经上钩了啊”
他合上奏报,微笑着看向传令兵,说出的话却铿然如金铁之声:“告诉孙将军,该收网了。”
“是,相爷!”
传令兵激动地应答,旋即急急地奔驰而去。
房间里又只剩下方朝清与崔相两人,而方朝清的目光则紧紧盯着崔相手中的奏报。
崔相注意到他的目光。
他笑道:“要看么?也是,现在给你看也无妨了。”说着,便把奏报递给了方朝清。
方朝清接了过来,力气太大,以至于差点将那薄薄的一张纸撕烂,他竭力控制好力道,将那张纸摊开,低头看去。
片刻后,方朝清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的事,那么就宜早不宜迟。
做好决定的第二天,甄珠与阿朗便离开了农庄。
就像第一次离开京城时那样,阿朗去雇了一辆马车,甄珠在农庄里收拾了行李,第二天一早,跟农庄的庄头说过要离开的事,又跟庄上几个早起熟悉的村民告了别,便于熹微的晨光中,离开了这个待了半个月的小庄子。
也没有特意派人去通知方朝清,而是托了庄头待方朝清再来时转告。
马车从农庄出发,一路朝洛城而去,初夏的天气正好出行,只是阿朗担心甄珠的身体,所以马车走地并不快,行了一条路,到了傍晚,也才走了十几里路。
“前面再走一里多就有个镇子,今儿就在这儿歇下吧?”晚霞漫天的时候,马车夫掀开车帘问道。
甄珠几乎是被重重叠叠的被褥和皮毛包围着,虽说免了震荡之苦,这天气却显得有些热了,因此一听车夫的话,便高兴起来。
她笑着点头,“嗯,就这儿吧,记得是叫通许镇?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季节,记得镇上有家酒楼,做的鱼特别好吃。”
又转头朝身旁的少年道:“阿朗还记不记得那次我们吃的鱼?”
阿朗薄唇微抿,轻轻点了点头:“嗯,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他们还没有多少钱,在京城住车马店时便天天吃窝头喝粗茶,上了路也不敢大手大脚。
到了晚上落脚的镇上,原本想要同往常一样找个便宜的客栈住下,再随便吃点东西解决晚饭,却只因为他偶然朝路过的酒楼望了一眼,或许是眼里不经意露出了些渴望,她便立即改了主意,带着他进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