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今晚就让我穿这身衣服?”衣服红红火火,但纪尘兮的眼神很冷。
“多好啊。”孟依赭咧嘴笑开,“这礼服多好,艳红色,穿在你170的身高上,加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子,保证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你,你绝对是今晚最闪亮的一颗星。”
“我不穿。”别的都可以接受唯独这件衣服,她不喜欢艳丽的颜色,尤其是红色。
二十年前,当母亲的身体被钢筋刺穿,喷了她一身的鲜血从那时候起,红色,除了是在任务时务必要接触的,她绝对不沾,尤其是作为衣服的红。
“为什么?”对于纪尘兮出过车祸孟依赭知道,但她不知道纪尘兮不喜欢红色的理由,“你看这红色多喜庆,你看这款式多好,你穿上去肯定美翻,为什么不穿?”
“不喜欢。”纪尘兮也不和她磨叽了,直接绕过拿着红裙的孟依赭,走进她卧房,“我高中时的毕业晚会,那条白色的礼服裙还在吗,我记得那时候你说你很喜欢,穿了一次之后就送你了。”
“什么?”孟依赭一声大叫,“就算还在,十年前的款式,你现在穿?”
纪尘兮回过头来,淡淡看了她一眼,“有何不可?”
衣服!
关于衣服,好看与不好看,她从来没有什么追求,“要不然,牛仔裤配短袖衫,很方便。”
“别!”孟依赭认输了,“你要真穿得那么平常,我都嫌丢人了。出席晚会,裙子是最低标准。”
看了一眼手里的红礼服,“早知道你不喜欢红裙”其实她也不喜欢,因为她的肤色与红色不配。
“那我过两天拿网上去变卖了。”这样也能回一点,她为了买这条裙子,花了两个月工资的本。
孟依赭嘀咕着进了卧室。
这个臭兮子,亏她省吃俭用给她买的裙子,居然不领情。
可是,谁叫她是宠友大佬呢,她宠纪尘兮,比宠她男朋友还宠。可就算她如此宠纪尘兮,也绝不会让她穿牛仔裤去丢人现眼。
好歹那条白裙子,版式虽老,也算是礼服。
而且孟依赭没有穿过。
那时也是看那裙子特别美,可纪尘兮穿了一次就打算要扔了,她觉得可惜,才要过来的。但后来,因为孟依赭比纪尘兮稍矮了那么一点,胖了那么一点,穿身上怎么也不适合,就收起来了。
爬到床上,孟依赭打开了衣柜最顶端的门,拿出一个圆形箱子。
里面就是那一件礼服,纯白色的。
孟依赭将裙子拿了出来,收腰设计,包臀及膝,从腰间散开一层轻纱,直拖到地。过了那么多年了,那上面的轻纱,轻纱上面的手缝小白花,还是那么干净没有一点变色。
这条裙子其实还是很漂亮的,背孟依赭保存得很好,她是用一个胶圆筒将礼服裹起来的,所以礼服也没有任何折痕,看上去很新。
十年前的纪尘兮与现在也一般高,这条裙子她绝对还能穿。
将裙子递给纪尘兮,“就看到我们以前同穿一件礼物的友谊上,我就不与你计较了。快去换上,一会儿我还得为你画个美妆,打理一下你的发型,七点,我叫的车就在楼下等着了。”
纪尘兮拿着裙子:没想到,这条裙子,她还会穿一次。
时间快到七点了,两个女孩也准备好了。
来到了楼下,孟依赭看了看穿着一身白礼服,保守,复古,而又不失优雅,大气好吧,之前她错了,这货简直是穿什么都美,这脸蛋,这身材,就算是这款式老掉牙的礼服,她也绝对是全场的焦点。
她嫉妒。
但同时,她也心痛。
你说这么一个美若天仙的大美女,怎么都二十六了,还单身?
她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