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前辈刚说时,声音还压得很低,可是后来说到,蒙古士兵残害汉人的时候,声音已经不知不觉中提高了很多。
大厅内,大部分都是江湖中人。能称为江湖人的人,必定是喜欢快意恩仇,杀戮就是他们最常说的话题。
但是可惜,江湖中大部分人都是没有见过什么杀戮。大部分江湖中人都只是跟着后面摇旗呐喊角色。
虽然他们嘴中吹嘘着快意恩仇,让别人觉着,自己见过杀人的大场面。自己是多么的英勇无敌。
他们也希望自己能快意恩仇,可是哪有那么多事情等着他们快意恩仇。
所以他们是寂寞的,他们想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去打破这寂寞感。
今天,王前辈的一番诉说,让他们找到了目标。让他们感到这才是大场面。如果他们继续和同伴吹嘘自己那微不足道的小事。自己都会脸红的。
王前辈停下了诉说,大厅内一片寂静。连掌柜都停止了打算盘,小二也不肯再去后厨传菜。站在那儿,静等王前辈继续说下去。
这是大事情,关乎所有人的大事情。
汉人被蒙古人残杀。
在汉人的世界里,汉人可以自相残杀。但你蒙古人残杀我们汉人,就是打我们的脸。
剖开孕妇的肚子,将婴儿挑在枪尖,屠戮村庄。将汉人掠走当奴隶。
满大厅的江湖人,都愤怒了,只觉一股怒火涌上心头。
“你这汉子,也太没有用了,几个蒙古普通士兵而已,你就害怕了。”邻桌的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王前辈站起身来,朝这个说话的大汉,拱了拱手,继续说道。
“跟我一块去的几个朋友,见势不妙,都拿出兵器上前跟蒙古士兵撕杀。
蒙古士兵有八九十人,而我们这边,连我都算上一共有八个人,我当时想,对付这八九十人,应该不成问题了。
可是蒙古士兵太凶残了,我们打了大约有半盏茶的时间,当我杀了第八个蒙古兵的时候,身边传来了,同伴的惨叫声,我顺着声音看去,我的好朋友陆轩,被一个蒙古兵抱住了大腿,这个蒙古士兵一边抱住他的大腿,还张嘴咬他的大腿,他的叫声就是因为蒙古士兵,咬中了他的大腿。他不停的用刀戳这个蒙古士兵的后背,可这个蒙古士兵就是不松口。
我逼退了身前的一个蒙古兵,正要上前帮忙,另一个蒙古士兵已经一枪刺中了他的左肋,他死了,临死前他冲我喊,让我们快跑。”
王前辈停下诉说,用衣袖擦了擦眼角。“陆轩是我师弟,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练武,感情亲如兄弟。这次他听说我兄弟,被人杀了,二话没说,立刻跟我就去了蒙古。”
王前辈端起酒杯,一口饮尽,嘴里大喊,“可惜呀可惜,我岳师弟家中上有老母,还有贤惠的妻子,聪慧懂事的儿子。为了我的事,被蒙古人杀了。”说到这,王前辈将喝干的酒杯,摔到地上,发出一声脆清脆的响声。
大厅内仿佛更加寂静了,小二也没有上前去索要,摔坏酒杯的钱。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开口,大厅内的江湖人,就能把他撕成碎片。更何况他也不会去要,杀蒙古人的英雄,再摔两个酒杯又如何。
这时,另外一桌里的一个中年男子,站起身来,端着一杯酒,递给了王前辈,“我敬你一杯,敬你替我们杀了蒙古这群狗杂碎。”
康龙在一边看得直翻白眼儿,心中暗道,“我没记着找这么一个托儿啊,看看这配合,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时候举杯敬酒,这就相当于,后世的歌星,唱歌唱到一半的时候,总要有一些人捧着鲜花上前献上。来衬托出他那高大上的人气。
配合的太天衣无缝了,要不要这么专业呀。”
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