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g~
被金钟仁生猛地灌下一整碗白粥之后,我整个人都不好了,于是五分钟上一趟厕所便成了我一上午的“主要行程”。
其实我原来不是如此讨厌白粥青菜,相反的,母亲在世时最擅长的便是油麦菜白粥,几乎每个早晨白粥都伴随爸爸上班我上学,母亲去世后,苇伊学着我母亲的样子也做起白粥来,可能是家庭生活好了,苇伊又在粥里加了许多调料,是原本剔透粘稠的粥变得更加新鲜美味。爸爸一如既往的每天坐在餐桌面前吃着另一个女人做的饭,嘴里说着相同赞扬的话。
好像在夸耀当年的妈妈。
从那以后我知道,人,
都有着最没有感情的感情。
所谓情种只生在有钱人家,
事实上,越是贪图名利与富贵的人,
越不配谈及感情。
此时此刻,
我站在徐家大门前。
作为一个说好了四年不回家的徐家大小姐。
如果不是金钟仁软磨硬泡着让我来,我大概永远不会,至少四年以内。
我不会留念这个家。
我不知怎样抬起手敲门,
一下也不会。
这里,有我太多不堪回首的记忆。
“吱呀——”
门开了,不是我打开的。
是一个女人,一个漂亮女人,一个年过四十而风韵犹存的女人。
白皙的脸上没有一丝皱纹,身上浅灰色的雪纺裙飘飘扬扬。
我注视着她,脑海里有一瞬停顿。
苇伊。
她便是苇伊。
没有了两年前离家时的稚气,面对她,我不再畏惧,相反的,
是平静。
“夏池回来了。”苇伊面对着我说,像是在看我,又像是在看太阳。
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沧桑,是她的美貌掩饰不住的。
一入豪门深似海,这些年,她也受苦了。
“嗯,回来了。”我一样平静。这些年,爱也淡了,恨也淡了。
“听鹿晗说了,你体质差,不要在太阳底下站太久,北京的夏天”
“我知道了,厨房有饭吗,有些饿了。”虽说不再恨了,像是出于本能,她说的话,我都不想听。
可苇伊的神情像是受到了我的恩赐,惊喜的有些不知所措,比起她四年前的嚣张跋扈,眼前的苇伊,更让人心疼。
这些年来鹿晗没少跟我普及徐家的近况,父亲和苇伊频频传出感情不和的消息,徐氏家族那边还常常受到长辈们的排挤,唯一的女儿也不是省油的灯,为了追随鹿晗险些与家中决裂,并离自己而去。
作为深深痛恨她多年的仇人,此刻的我竟然可怜大于侥幸。
因为我们都累了。
不再执着的痛恨着彼此,不再幼稚的捉弄彼此,不再会以看着彼此出洋相为快乐,不再会和以对方打架作为消遣时光的方式。
因为我们都累了。
轻轻避开苇伊纤瘦的身体,我走进了家门,家里还是那么自然淳朴,三百平米的客厅,绿色的壁纸和地板,阳台的落地窗前是被精心修剪过的绿叶植物,最小的是蛋壳花盆里的芦荟,最大的是长颈玻璃瓷瓶里的绿萝。我们都很清楚,一楼的设计理念,来自我的母亲。
记得苇伊刚原形毕露的那会曾不止一次的和父亲商量可不可以把客厅的风格换一下,作为她的敌人,我很清楚苇伊想要的是热情浓烈并且时刻充斥着新婚浪漫的世界,所以当她要求把客厅壁纸换成粉红色时,我毫不惊讶。但她最终只能苟且的活在一个舒适的,休闲的,慵懒的,充满绿色生机的家中,而更残酷的是,她要被迫时时刻刻牢记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