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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了寝晚上室小姐妹吃饭,凌小小换下白天面试时穿的白衬衫和热裤,上身一件圆领体恤,下身一条浅蓝色的牛仔短裤,乌黑亮丽的长发简单的束在脑后,走起路来,马尾辫一甩一甩,尽显俏皮可爱。

    推开藏青色大铁门,楼道里席卷着微暖的风,夏季的太阳老爷子总是要把人折磨到最后才肯收敛自身的余晖,凌小小回首,望向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的朗风。

    “你真的不陪我去?”

    “不去,你们几个小姐妹聚会,我一个大男人老是凑热闹算怎么回事。”

    “去嘛去嘛,就算姐姐求你了,你也不想姐姐大晚上的,孤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流浪汉各种骚扰吧。”

    小主回来拉着他的手,大眼睛水汪汪的,她很想有个人能时时刻刻地陪着自己,无疑作为召唤兽的朗风是最佳人选。

    朗风拒绝了她的请求,放在以往,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或者小主一边推搡着他不让他去,他一边死皮赖脸的粘了上去,但今天不行,他得去见一个人,一个不得不见的人。

    凌小小噘着嘴,嘟嘟囔囔的一个人下楼,朗风站在阳台的窗户前一直目视她走出小区大门。

    十分钟后,坐在沙发上发呆的朗风突然起身,掏出鞋柜里的备用钥匙揣进口袋出门。

    平日里他和凌小小都是在小区左边的摊点前就餐,这次他换了个地方,选在了右边相对较远的一家凉皮店。

    凉皮店的人不多,老板娘和她十五六岁的小闺女吹着空调,坐在柜台后看电视,电视上播放的九零年代的艺术片,画质比较老旧。

    朗风点了两份凉皮,一份给自己,另一份推到了对面位置,意思很明显,待会儿还有人来。

    不出三分钟,凉皮店外响起一阵刺耳的刹车声,随后就见到一身休闲打扮的李铭凡走了进来,自顾自的在朗风对面位置坐下,挑起筷子夹了一筷子凉皮送入口中。

    “不够辣,但味道还算正宗,看来老板娘做生意也要考虑季节的问题。”

    “辣子在这儿,自己放。”

    一般的小店里,每张桌子上都会备有客人调味用的油盐醋,朗风随手推过去,李铭凡也没客气,挖了一大勺辣子倒入凉皮中。

    “嗯,就是这个味道,冬天的时候吃这个最好,容易出汗。”

    “喜欢的话,你可以留在这家店里当个长工,或者干脆收购了它,作为你的私人厨房。”

    朗风盯着他,拿起桌上的餐巾纸擦嘴,扔进纸篓。

    李铭凡长叹一声,放下手中木筷,接过朗风递来的餐巾纸。

    “我就知道你请我不会只是为了简单地吃一顿饭,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你的脾气倒是好了不少,看来她的事情,给了你很大的打击啊。”

    “何必又明知故问?!”

    朗风已经不记得他们认识有多久了,三百年,五百年,或者更久?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用简单的一两句话就能说清,事情太复杂,也太过久远,久远到他现在看到他,也没有了往日里一刀杀了他的冲动。

    “你会出现在这里,我很意外,但也并非就有多么的不可思议,只是我警告你,千万,千万,千万不要打凌小小的主意。”

    “这话,应该我来说吧。”

    朗风不记得的事情,不代表他就会忘记,毕竟在李铭凡悠久的生命当中,这种事情的出现还是很能给他相当大的冲击感,进而满足他变态的精神需求。

    “你别忘了,她可是我的未婚妻。”

    “她不是!”朗风双眼通红:“斯提克斯早就死了,现在活着的是凌小小。”

    “是啊,被你一刀捅死了,前后贯穿,肠穿肚烂,啧啧啧,真是可怜,我实在想不懂,你这种人,还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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