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机会和帅锅共乘一马,你会选择坐前面,还是后面?
前面。因为那个是最安全c最浪漫c兼看风景最佳的位置。试想下,快意策马间,被两条稳健的臂弯牢实护住,边依靠着宽厚温暖的胸膛,边吸纳混合了阳光c草木和男人的气息欣赏沿途一派风光。多惬意啊!
但是——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如果有机会共骑,但帅锅又养了只必须坐在前头的宠然大狗,那你会想靠着胸膛抱着狗,还是坐到后面去干抱帅锅?别忘记了一点,那还是只与你有着“血泪”深仇的犬物。
我答案很明显,也十分确定与坚持:坐后面!
“狗骑马也真稀罕。”不满地嘟囔,我想着办法努力上马。
曹知白爽朗地笑出声,怜惜地顺着宠物的毛轻抚:“这两天辛苦它了,一直在前头带路,待入镇后要好好补偿才成丫环妹子,你c小心点别这么大力扯我衣裳啊痛!你掐到肉了,轻点轻点”
好不容易搞定,两人马狗便伴着落日余晖踏上往洛阳的路——
是的,往洛阳。
不回邢州郭府,也不去定州。没有扎根处,没有目的地,一时间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只能牢牢抓住眼前这株草。
你杀了我的车夫,就有责任送我到安全地方。我这么对他说。
哪里才算是安全地方?
镇里,或是城里。
他挑眉,答应了要求。
他说,在往洛阳的路上,我可以挑喜欢的城镇落脚定居。于是,我回复浮萍的自由,又要开始为日后的谋生而烦恼。
骑马比坐车要好,只要稳住身体,掌握了节奏便没多大问题。唯一的不好,就是屁股难受了点。
没想到曹知白会是爱心如此泛滥之人。不但对他的宠物狗和爱马百般爱护,沿途还不断接济穷苦人家或是落难的路人。不过,他的接济方式很独特。
曹知白是个“路路通”,夸张点说,就算是蒙着眼也能飞檐走壁——他是这么跟我吹的。但是,他很会装路痴,只要遇上装扮华丽的富贵人家,不管是男是女是老迈还是年轻,他都谦逊有礼地上前请教。待他转身回来,总会或多或少地窃了些东西,却不被人轻易察觉。
要是窃来的是珠配吊饰,就等到下一个地方再典当套现;要是银两或银票,就找机会散出去。他很挑接济的对象,自有一番标准和原则,但短时间我又揣摩不出来。只知道他有时候是直接送出银两,有时候就“意外”地碰撞别人,间接塞银票过去。
“怎么不见你施舍乞丐?”当再度上马赶路时,我扶着他的腰问道。
曹知白语气很淡:“老残的苟言残喘,健全的懒做混日,这两种都是吃了上顿等人喂给下顿,钱散在他们身上实属不值。”
“也有另外的啊。”我反驳道,“例如落泊的,或是一时遭遇不济的”
“那就看情况而定了。”他道,“譬如守菜摊的年迈老人,辜不论其它,单凭那破旧的裤管和鞋履上沾的黄泥迹,和他对摊上菜棵的珍视态度,便知道此人是用心过着生活。跟那些混噩度日的比起来,钱银用在他身上便显得更有价值。”
一时间,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搭话。双手扶着的这具躯体,明显昂藏起来。他并非是表面乍看的痞,会不会,那只是他用作掩饰的假象?他的心,很认真地在审视这个世界。
鼻翼间嗅着那虽淡却好闻的气息,我挺喜欢。是曹知白专属的味道,很难形容通透。“怎么忽然觉得,你比项玄玉要帅些”我不知不觉地轻喃出口。
他耳朵尖得很,哈哈一笑。“这是当然,丫环妹子有眼光啊。不过,这话若是让玄玉公子知道了,他肯定咬牙切齿找机会来破我的相!”
啥?“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