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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太阳很好,山壑里晨雾早早就散尽了。

    利用篝火熏起的浓烟,吓退了成群的大灰狼,猎人香椿儿便领着花毛小子尽快地转移了,他们穿过一片山坳,攀上一道山脊,又沿着那条逐次升高的山脊线,登上了一座山峰,从那里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脚下的山川,那一柱浓烟袅袅升腾的地方,就是他们刚刚撤离的战场。

    就在那一块凸起的山岩上,猎人驻步不前了。

    花毛小子不知道那猎人想要干什么,见到他盘桓许久,一直没有继续前进的意思,便也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去,在一边耐心地等待着。虽然,那猎人在睡梦中每次都回应了花毛小子的呼唤,证明他就是香椿儿,是花毛小子同父异母的哥哥,可花毛小子依然认定他是自己的敌人,因为他杀死了那只三条腿的老虎,而且正在对大山里的生灵们构成极大的威胁。只是花毛小子一直下不了手,因为他长的太像自己的老爸了,爱屋及乌,爱父及兄,人心都是肉做的,总有丝丝牵连,酸楚难言,恻隐万千,左右为难。花毛小子在大山里跑了一夜,最后还是回到了猎人的身边,那不仅仅只是为了参加一次野火烧烤的盛宴,主要还是割舍不下那一堆温暖而又神奇的篝火,其次也是为了贴近观察香椿儿,想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人,然后再决定自己应该怎么做,替天行道,大义灭亲,或者各行其道,放他一马。只是,一群不知好歹的大灰狼跑出来搅局,居然向人们发起了进攻,花毛小子和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结成了同盟军,有声有色地打了一场篝火阵地保卫战,那份热闹,那个激情,那种开心!这一仗打下来,花毛小子丢掉了自己的麂皮战裙,那几粒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宝贝鹅卵石,还有猎人后来馈赠的那半拉烧烤野兔,最后变成了精光屁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可心里还是觉得异常兴奋,因为,花毛小子和猎人香椿儿并肩作战的结果,不仅让他认识到那一堆篝火对于保家卫国的重要作用,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让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尤其令人开心的结果,原来那篝火居然也有种子,可以自由取用的!

    篝火的种子,就是猎人向他展示的那只打火机。

    那打火机,此刻就装在猎人的衣兜里。

    就为了那只打火机,那一份篝火的种子,花毛小子这会儿更舍不得离开猎人香椿儿了。

    花毛小子的两眼一直不错眼神地看着猎人,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猎人香椿儿当然也知道那小野人在看他,心里很有几分得意,感觉有人把自己当成天神一样崇拜,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脑袋发热,两腿发飘,不由自主地昂首挺胸,龙骧虎步,在这种情况下,就连孔雀都会开屏,猩猩也会作态,装模作样是情理中事,不痛不痒那就有悖常理了。猎人的心里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想让小野人当伙计,做奴才,而自己当老板,做老爷,要达到这样一个目地,当然可以用金钱收买,也可以暴力强迫,但是那些都是下策,很难和谐相处,无法长治久安,而最佳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小野人对自己敬若天神,诚惶诚恐,只求报效,不思索取,心悦诚服地追着自己的屁股跑,那不就包赚不赔,万事大吉了?猎人果真是一个现代人,出门打工十多年,顶真没赚几个钱,只是饱经世态炎凉,粗通人情世故,当然还远远地达不到那种厚脸皮黑心肠的精品程度,只是泛泛地知道了一些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道理,至于精神可以变物质,愚民足以安天下,这些道理差不多已经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了,猎人只是似懂非懂,夹缠不清,也就顾不上太多了。

    猎人忽然伸长脖子,这是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山坳里篝火笼烟,居然一改先前的形态,不再是很有规律地随风飘游,却忽然变得烟飞灰扬,杂乱无章,而后渐次淡化,就要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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