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煜躺在床上,翻看着手机屏幕里,昨晚聚会的照片,将照片拉大了,看着人群里的陶慈。
他该早在初中时就向她表明心迹的,不过那时年岁尚幼,彼此给不起承诺,他怕承诺一旦落空,会让她失望。况且,那样的年纪,陶慈那样的傻姑娘,即使懵懵懂懂的不喜欢他跟其他女孩子走太近,又哪里会懂什么感情不感情的,他就算是告诉她,“我南煜喜欢你陶慈”,估计陶慈听了也只会笑话他而已。
现在的他,想告诉陶慈,“我南煜喜欢你陶慈,喜欢了很多年了”。现在的他,有能力兑现年少时不敢轻易许下的承诺了,可惜,男人跟女人,一旦错过了最开始的悸动,那份感情就会慢慢沉淀成友情,他跟陶慈,现在就是这样。
大学时,离开了老家。他当然舍不得陶慈,可是他也知道,只有自己的羽翼丰满了,才有资格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毕业后,他听说她去了北城工作,他一直不敢找她,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南煜从别人那里打听到了她的消息,她的身边也已经有人守护了,现在再去找她,只会增添她的烦恼。
他原本想让年少时的感情就此成为他心里的秘密。
他去了那座有她的城市,北城。
离她不近,但是在同一片土地上,闲暇时,他也会开着车兜到她附近,远远看着她,不打扰她。
她一头长发的样子可真好看,跟他离开老家去外地上学时见过的她,模样没有太大变化,那时有些婴儿肥的脸颊,如今出落得越发楚楚动人了。
只是她的身边总有一个男人陪着。
南煜想,陶慈那样的傻姑娘,可别让人给骗了才好。陶慈跟男朋友约会的时候,南煜经常跟着,开着车,不远不近地跟着。
观察了一段时间,陶慈的男朋友把陶慈照顾得挺好的,南煜不甘愿地想,陶慈那样的傻姑娘,换了他来照顾,一定能比任何人都照顾得要更好。
可惜,可惜他来迟了。已经有人照顾陶慈了。
南煜工作的公司最近很忙,南煜很长一段时间没去看陶慈了,她应该是跟那个男人分手了,南煜再次见到她时,她剪了短发,形单影只,南煜差点想下车出去跟她相认,他忍住了,这么多年没见,也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记得他了,这样贸然出现,不太合适。
一年后,南煜当上了经理。
等还完下个月的房贷,南煜想,无论怎么样,她认得他也好,她不认得他也好,他都要跟她见一面。
那天,南煜买了一束满天星,陶慈跟其他女孩子不一样,其他女孩子都在喜欢看偶像剧的时候,她喜欢看哆啦a梦漫画。其他女孩子都喜欢玫瑰花,偏偏她喜欢零食多过喜欢玫瑰花,南煜用了不少时间才摸清楚了她的喜好。这束淡蓝色的满天星,他知道,陶慈一定会喜欢的。
南煜刻意提前离开公司,开了半小时的车,在她工作的地方对面的马路上等她。
看了眼靠在座位上的花束,南煜不由得有些紧张,就像个毛头小子。初中时,南煜到学校报到那天,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去办公室找了初一五班的班主任,以陶慈的分数,肯定是进不了前三个班,南煜这样的尖子生想进差生班,那还不是关公耍大刀,轻而易举的事情。南煜故意留着自己身旁的位置,陶慈喜欢赖床,开学第一天,敢在最后一分钟才进教室的人,也只有陶慈了。果然,她进了教室,南煜看着她一脸气鼓鼓地朝着他走来,不情不愿地坐在他身边,南煜当时的心情就跟现在一样,紧张,兴奋得手微微颤抖。
陶慈从大厦门口走出来的时候,南煜在内后视镜上看了眼自己,拿起花束,开了车门下车。
红灯亮起,南煜只能站在陶慈对面等着。
南煜看着对面马路上,一辆银灰色的小车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