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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第一缕金光照向大地时,人们又要与夏天的“火”进行斗争了。整个城市随着太阳的升高正一点一点地增温。

    昨晚去警局报案的三个人同时收到了禤逖警官的这样一条手机短信:器官的主人已经确定,他就是混混应宏滔。

    三个人其实是认识这个应宏滔的,他可是出了名的混混,整天游手好闲,天天喝酒,一醉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要不是他的伯父挣几个小钱供了他一套房子,他可能都喝死在路边了。

    这三个人有个共同的愿望,就是让应宏滔早点消失,因为应宏滔在排档店里总是惹人很讨厌,这样经常一起吃排档的三个人亲眼目暏到了应宏滔的所作所为,想当面指出呢,又怕自己招惹麻烦,不指出呢,总是咽不下这口气,最终只能默默埋在心里,大不了有他出现的地方就不去了吧。

    禢逖在第一时间查到了应宏滔的住址后,就带领着四个警员迫不及待地赶往了星河公馆。

    这里有十幢大楼,每一幢大楼的最顶上都用金色的大字写着——星河公馆,其中的第六幢楼是所有楼中最高的一座,而应宏滔正好住在这幢楼的十三层。

    星河公馆是刚刚建好没多久的楼盘,搬进去住的人还不是很多,或许需要时间的调养,入住的人才会变多吧。

    电梯内和楼道上残余着刚刚装修过的碎屑,只要脚一踩上去,瞬间会留下了一个明显的脚印,眼下的脚印非常凌乱,在电梯这么小的空间内有这么多凌乱的脚印也是未偿不可的。

    “叮——”随着一声铃响,电梯在十三楼停下来,门慢慢打开,一阵淡淡的油漆味扑面而来。禤逖第一个踏上十三楼的地,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地上的脚印。

    “你们先不要踏入这个脚印的区域。”禤逖说道。

    另外四个人站在原地拿出了相应的工具,对脚印进行了初步的检测,大致可以测出这是一双四十码的耐克跑鞋,这片区域的鞋印都是一个样的。

    在对脚印多方位拍完照后,禤逖按响了门铃。

    门内没动静。

    禤逖定了定神,再次按响了门铃。

    门内还是没动静。

    之后他又多次按响了门铃,后果可想而知。

    “不管了,我马上用破拆工具进行破拆。”

    ——一阵嗓声响过后,门开了。

    室内的基本布局是这样的:门的两边都是鞋柜,左手边是客厅,有沙发有电视,最左边则是一个大阳台。电视正对的方向正好与大门处于同一直线上,它的后面是一号房间,与一号房间紧连着的是二号房间,二号房间对面是三号房间,一个大卫生间与三号房间紧贴在一起,接着一片区域就是大门右边的饭桌,饭桌与小阳台相连,厨房是被扩大的,它就在整个五室一厅的东南角

    “我和小王进去,你们三个在门口等着。”禤逖淡淡地说道。

    门外的三个警员连连点头,很尽职地守在了门口。

    鞋毯上放着一双耐克的跑步鞋,鞋柜里除了几双拖鞋外再无其他鞋子,两边的鞋柜亦是如此。

    “鞋柜这么大,只摆了几双拖鞋,队长你看看,左边的柜子摆了两双,右边的柜子摆了三双,他一个人独居需要这么多双拖鞋吗?”王生想不明白为什么只摆了一双鞋的应宏滔会有这么多双拖鞋?

    “嗯,确实挺奇怪的。”禤逖用手拖住了下巴。暂时先不要纠结这个了,我们往里走。

    王生轻轻合上鞋柜,与禤逖来到客厅。

    沙发上躺着一具尸体。这具肥胖的尸体就是应宏滔本人,尸体头部的双眼已经被掏空,几行血水从眼皮往四周流下;两只耳朵被割了,沙发上留下了干了的血印;一把沾满血液的菜刀直接深入到了应宏滔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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