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功堂,存放着各式各样的兵器,这些兵器不是金钱买来的,而是在一次次战斗中,林家人和无数将士,用鲜血和生命从敌人手中缴获来的,每一件兵器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血淋林的故事。
林天赐虽然对这个地方不感兴趣,而且也很少来,但这毕竟不是他第一次来战功堂,以前也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今晚,他突然觉得这里是如此的阴森恐怖,仿佛这里还不止他一个人,耳边似乎能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让他感到有些害怕,然而为了能实现愿望,他还是壮着胆子在一个个兵器架前经过。
“这也是一件兵器?”在一件貌似放大版的‘大头毛笔’前面,林天赐有些好奇的停下了脚步,右手在笔杆上轻轻的握了一下,随后举着火折,仔细看着案桌上的文字。
‘天元历1237年,3月6日,林季堂率领数名梨园义士,奉命潜入平定县城,于当日三更时分,诛杀城门守将曹禺,大开城门,六百梨园义军乘势而入,奋勇杀敌,击杀赵军百余人,此战大获全胜,平定县令陆恒仓皇而逃,不知去向。此金玉判官笔,乃城门守将曹禺随身兵器,于1261年6月17日,整理收录战功堂。’
“六个打一个,还大获全胜?真是不要脸!”林天赐哪里知道,当时的梨园义军,根本就不是正规军,就是农民和渔夫组成的,在起义初期,能取得这样的规模性胜利,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天赐伸出右手,想把金玉判官笔取下来仔细看看,哪知道向上一提,那金玉判官笔硬是纹丝未动,于是用嘴咬住火折,双手一起用力,总算是把金玉判官笔给抬了起来,不过他又立即放了回去,因为实在是太重了,估计没有一百斤,也得有十斤。
既然没办法把它取下来,林天赐只能凑近去看,这只大头笔,大概有两尺左右,笔杆呈金黄色,入手却有璞玉一般的质感,难怪称它为金玉判官笔,笔头黑的就像刚刚蘸了浓墨一般,而且十分硕大,怕是得有常人拳头大小,笔尖犹如芒刺一般尖锐,让人不敢触碰。
然而让林天赐感到好奇的,并不是判官笔的材质,也不是那令人震惊的重量,而是它那修长的笔杆,为什么林天赐会对笔杆感到好奇呢?因为笔杆似乎有些太细了,大概只有他的两根手指那么粗,就算是他握在手中,都会感到不够一握,他才多大?那一个大人要怎么握着它打仗呢?
“上面好像有字?”
林天赐双手攥住笔杆,将金玉判官笔转了半圈,然后俯身去看,在笔杆的中间,确实有类似文字一样的符号,符号与符号之间,还有很宽的间隙。
“金——玉——判——官——,咦,怎么只有四个字?金c玉c判c官c笔,不应该是五个字么?”虽然林天赐并不认识这些符号,但他猜测,这四个符号必定是某种文字,很可能就是这只大头笔的真正名字。
站在那里,盯着金玉判官笔看了好半天,林天赐始终没有想明白,这东西到底是怎么用来打仗的,这四个像文字一样的符号,到底代表着什么意思。
“他妈的,老子是来盗剑的,跟它较个什么劲!”林天赐终于想起了此行目的。
就在林天赐刚一转身,晃动火折的时候,突然有一道光,在他的眼睛里一扫而过,肯定是什么东西反射了火折的光亮。
林天赐移动着火折,开始寻找那个反光的东西,终于在金玉判官笔的后排架子上,他找到了那件东西,顿时让他的眼睛一亮,竟然就是一把剑,而且剑鞘上还镶嵌了很多花花绿绿的宝石,光线应该就是这些宝石反射过来的。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林天赐恨不得立即就把它拿到手里,有了这把浑身嵌满宝石的宝剑,何愁方婷不答应他的要求,为了尽快得到这把宝剑,林天赐已经没有时间从排架的前方绕过去了,直接侧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