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望向莫云岚,问,“那怎么办?”
“只能下车,走进城里去了!”莫云岚双肩一耸,“还有金毛,它最好也回混沌境界里去,如果让它就这样招摇过市,一定会吓坏市民的!”
楚冬绫想想,也有道理,当下只能依言,让金毛进入混沌境界。而莫云岚也解除了法术,把皮卡车变回了石头。然后二人肩并肩,步行向城门走去。
这座城叫方城,可比开州城还大,城内也甚是繁华。街市上人来人往,接踵摩肩;街道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待广道两旁有当街卖艺的c沿街叫卖的,也有磕头要饭的。沿街商贩c店铺,商品琳琅满目,教人目不暇接。可惜上次商队给的钱,莫云岚都花了个精光,又不敢再用七十二变变金银——莫云岚一是怕群芳楼上的那一幕再次上演;二是怕被楚冬绫看不起。所以再好的东西,二人也只能看看,却买不起。
“哎呀,这样可不行!”一边和楚冬绫在街市上走着,莫云岚一边在心里想,“难得带个美女逛街,居然囊中羞涩。常听人说,谈恋爱不能太寒酸,我却身无分文不行,必须想点法子,赚点银子来花花!”
莫云岚正寻思着,突然听到旁边响起了二胡的琴声。
“卖唱啊!”听到有人拉二胡,莫云岚不自禁就想起了,在开州城,他和不知火舞去听小曲的事,不知不觉,他和许多围观的群众一起静静地聆听着。
那二胡拉了一阵子,旁边一个女孩放开嗓子唱了起来。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啊?”莫云岚听到那女孩所唱的歌词,不禁傻了眼,“这不是这不是音乐教父罗大佑作词作曲的《明天会更好》吗,她怎么会唱这首歌的?”
唱完歌,小女孩手捧一只瓷碗,向众人收钱。
“小姑娘,”当女孩来到莫云岚跟前时,莫云岚装出掏钱的样子,同时漫不经心地问,“你刚才的歌唱得很好听,是谁教你的?”
“这歌”女孩眨了眨眼睛,结结巴巴地说,“这是这是我自己编的!”
“你自己编的?”莫云岚笑了,“要真是你编的,罗大佑该去要饭了!”
“不好意思,”拉二胡的中年男子见情况不妙,赶紧上来说,“这位公子,小女胡乱唱的,不知得罪了公子”
“没有,没有,她没得罪我!”眼见所有围观群众都望着自己,莫云岚无奈,也只得撒谎说,“这首歌是我父亲所作,后来我们一家人分散了,我只是想问她,她从哪听来的,也许由此能找到我的亲人!”
“你说是你爹作的就是了?”旁边有正义感爆表的群众义正辞严地嚷嚷说,“你有证据吗?”
“证据?”莫云岚笑了笑,自信满满地说,“刚才这位小姑娘唱的,只是前面一小部分,后面还有一大段没唱,信不信我唱得出来?”
“行,你来唱!”群众们见莫云岚要唱歌,一时都觉得有趣,便在那起哄了,“唱得出来算你有理!”
“莫大哥”楚冬绫记得以前莫云岚说过,他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的,可是现在又听见他说什么和家人分散之类的,一时难辨真假,不免着急起来。
“放心,冬绫。”莫云岚淡淡一笑,说,“你先等我一下!”
说着,莫云岚伸手进他的运动背包,随便拿了一本杂志,然后暗运灵力,用七十二变,直接把杂志变成一把迷你吉他,然后假装从包里拿了出来——他不想让人知道他是修仙之人,因为他们只知道修仙之人会匪夷所思的仙术,却不知道莫云岚会的是什么仙术,万一他们硬说莫云岚用“读心术”之类的仙法作弊,那可就弄巧成拙了。
“我不会用二胡,”莫云岚拿迷你吉他在人前亮个相,然后斯斯文文地说,“请让我用这个来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