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郗算是清楚了。
作为“猎豹”成员之一的宫墨染,自然是认识夜一依的,因为,“猎豹”队队长夜一封就是夜一依的亲哥。
视线微挑,正好就对上了一双如死水般,毫无波澜的眸子。
不可否认,宫墨染确实长得挺英俊,而且他身上与之其他军人也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与他的皮肤。
长期在部队生活的糙汉子大多都是小麦色的肌肤,而他,却是白的近乎都可以看到他的毛细血管,如果忽略掉他身上的军装,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公子如玉的错觉,当然,他也是“猎豹”中出了名的冷公子。
以百毒不侵而闻名整个军区。
听闻“猎豹”在一次跨国执行机密任务时,因被突袭,七人组全军覆没,个个身负重伤下被俘虏到他国,最后也只有宫墨染一人逃离;
再到后来,“猎豹”重新组队,他依旧只是七人组之一的成员却是没有担任队长一职,论实力,他应该在夜一封之上。
但是此人性格如此,并不愿意接手“猎豹”,可是,每次填充新鲜血液时,他却是极为慎重,几乎每次都是他前来新兵连挑选新兵。
当然,想要成为“猎豹”成员之一,并没有她们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不是被挑选上就是他们“猎豹”的一员。
在进入特种部队后,不仅要进行非人所能承受的魔鬼式训练还要执行三次a级别任务和一次s级别任务且在成功完成的情况下,才能加入“猎豹”成为他们七人中的一员。
收回思绪。
明郗漫不经心的就挪开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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