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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除了在选拔官吏方式上不断完善科举制外,还对官吏政绩评定制定了一套考核制度,即考课。

    “考课”中的“考”,是考察自中央至地方各级官吏在其任职期间执行国家法令的具体表现;“课”,则是依照国家的行政计划进行督课。通过对各级官吏进行“考课”,做出不同等级的评定,予以升降赏罚。

    唐太宗说:“为官择人,唯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

    所有官员,不论职位高低,每年都要考课一次,称为小考;每三年(有时也有四年或五年),则大考一次。小考评定被考者的等第;大考则综合三年(或四年c五年)中的等第以决定升降赏罚。

    考课结果的等级分“四善二十七最”。

    “四善”是指在德c慎c公c勤四方面品德评定的最优等,是对各类官吏共同的品德要求。“二十七最”,则是指具体各个部门政绩评定的最优等。

    根据这“四善二十七最”的标准,被考者的考绩优劣可分为九等。

    其中,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精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贪浊有状,为下下。

    上元二年(公元675年),也就是狄仁杰调入长安任大理寺丞这年,尚书左仆射刘仁轨主持京朝官考课。

    刘仁轨出身隋末的平民之家,恭谨好学,终成大材,曾在新罗白江口大破日本c百济联军,威震天下。他在乾封元年(公元666年)拜相,兼检校太子左中护,又于咸亨元年(公元670年)乞老归养。因吐蕃犯境,朝廷考虑到他是个难得的军事人才,复起用他出任陇州刺史。震慑了吐蕃好一阵子,并于咸亨五年(公元674年)任鸡林道大总管,东征新罗国,进封爵号为乐城县公,不久被任命为尚书左仆射兼太子宾客,仍旧主持政务。

    这年,刘仁轨负责京朝官考课,本着认真求实的态度,对各部门上呈的考课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审核来审核去,审核到了由大理寺上呈的材料,刘仁轨对关于狄仁杰的评定结果产生了怀疑。

    狄仁杰,资历很浅,一直都在地方任职,这调到京城才几天啊?大理寺给他的评定竟中上考,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

    中上考为九等中的第四等,这第四等,算是难得的好评。要知道,能获得第一等(上上考)的,那基本是圣人和完人了;能得第二等(上中考)的,每年也不过寥寥数人;至于第三等(上下考),也必须是非常出类拔萃的官员才能获得;第四等(中上考)也必须是有特殊贡献的人才能获得,狄仁杰不过一个新任京官,怎么就获得中上考了呢?!

    不可能,这太不可能了。

    刘仁轨就把狄仁杰的材料退了回去,要求大理寺重新评定。

    负责大理寺内部评定的人是大理卿张文瓘,他看到刘仁轨将狄仁杰的材料退回,急眼了,亲自找到仆射府,要当面向刘仁轨说明情况。

    见了刘仁轨,张文瓘没有多说二话,只给出了一个数字:一万七千。

    什么意思呢?

    原来,大理寺是朝廷法司,掌管国家司法审判的具体事务,寺设六丞,分别负责寺内日常事务,以及审刑断罪之事。狄仁杰调入大理寺,为六个寺丞之一。十几年地方工作经验的积累,狄仁杰的工作能力远远高于其他那五个寺丞。大理寺历年沉淀下来的旧案堆积如山,狄仁杰一到任上,便不避繁重,日以继夜,一年内就将历年积压下来的陈案审理一清,同时也没影响到新案的审理和判决,一共审结了一万七千人,决狱允当,并无一人称冤申诉!

    听了张文瓘的汇报,刘仁轨惊得合不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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