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子祥,是一个流浪歌手,北漂有十几年了,却还没有任何成就,我想回家又不敢回家,曾几何时,年少轻狂,志高气昂,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但现在,我仍坚持不忘初心,但可能不会相信方得始终。
十岁时,因为婚姻和爸爸赌气,带着心爱的姑娘来到这个城市,我喜欢唱歌,喜欢唱那些民谣,那些有故事的民谣,可是我喜欢的歌曲,没人会喜欢,我唱我喜欢的歌时,那些行人跟本不会理会,可每当我唱起那些烂街头的流行歌曲时,他们总会认真去聆听,我真不知道这世道是怎么了?流行歌曲真的比那些经典,更好吗?虽然我不喜欢流行歌曲,可为了生存,我必须唱这些,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唱我喜欢的音乐,我不在乎有没有人听,因为这是我为自唱的,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不把自己喜欢的歌回到家中去唱,我只能给他们回答说:“这个城市的夜晚充满了诱惑,我喜欢吹着风唱歌,喜欢看那街边行走的情侣唱歌,喜欢为我心爱的姑娘唱歌。”他们都说我是一个有特殊魄力的人,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住在一个几个人合租的小房子里,我怕回家唱歌会扰民,毕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哪里都是快乐。
我曾经在唱歌的时候遇见过知己,他喜欢听我唱歌,我也喜欢为他唱歌,我也说过,只要他想听我唱歌,我会随叫随到,我们曾经一起烂醉如泥躺在大街睡觉,曾经一起抱着电线杆唱那些不知道什么的歌曲,心里有什么就唱出来,唱出来就痛快了,他给我说过,他曾经追过的女孩儿,我也给他说过我深爱的姑娘。他曾问我,这样做值吗?我没有说话,对呀!值还是不值,一时赌气,我自己受点委屈就算了,可那个姑娘呢,她没做错什么事,为什么要跟着我如此辛苦。我想他应该是爱我的,要不然他早就跟哪个富二代跑了。
我和心爱的姑娘这些年来走街串巷,在大街上唱过歌,在广场上唱过歌,在北京的胡同里唱过歌,桥洞里面也唱过歌,只要哪儿有人,我们就会去哪里唱歌?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听我们歌的人也不定。同行的人总是羡慕我,不是因为我在他们之中还算是混的好的,而是我有一个这么善解人意的姑娘。我喜欢为她唱歌她喜欢听我唱歌,北漂几年后,她的父母来到北京,看到她如此辛苦的跟着我,她的父母显然是生气了,她的爸爸单独和我说过,:“我们家的闺女从小娇生惯养,虽然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但是也没受过如此的委屈,我知道你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孩子,可你也不想你爱的那个女孩儿吃苦受累吧!”
“别说了,叔叔,我知道了,把她再借我一天吧!就一天。”话说的如此轻巧,心却在滴血,你们知道吧,把一个深爱人放下是什么感觉吗?
第二天,我和她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和往常一样,带着吉他,带着心爱的姑娘,带着歌声,度过了平常的一天,快要分别的时候,她对我说对不起,可是只有我知道是我对不起她,如果我能在那么努力一点,她就不会这么为难,她对我说:“父母为我安排了工作,我打算听他们的话,不是我不爱你,而是不允许爱你,没有物质的爱情就像一盘散沙,不用风吹,走几步就散了。”我没有怪她,毕竟是我无能,我也知道,他的父母不仅仅给她安排了工作,还有她的余生也一起安排。
对了!那个姑娘叫素素,素不相识的素。
从那以后,每当我唱歌时,总会有人时不时问我一句,:“你的那个姑娘呢?”我给他们说,在我的歌声里,同行的人也经常开玩笑,“是不是你的姑娘抛弃了你?”我沉默了,我的姑娘并不是一个人,她要听父母的话,可能她现在已经结婚生子,可能孩子都已经会走路了吧?
我特别喜欢一首歌,单亚辉的《北有京》,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这首歌就像是在唱自己,这首歌也是让路人停下来听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