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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牧躲在窗户旁边,静等着女儿睡着,这才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之前不敢进去就是怕女儿缠着他继续说故事,而耽误睡觉时间。

    这么小的孩纸,可不能熬夜!

    望着睡相香甜的唐小糖,唐牧面露欣慰之色,替她掖好被子,小家伙睡觉挺不老实。

    吹灭蜡烛,唐牧这才又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

    唐牧走到书房,从桌子上拿起一摞的稿纸和一支毛笔,开始着手准备明天上课的讲义。

    之前与唐小糖说的张小凡的故事,便是讲义的主要内容。

    想到以诛仙的故事为蓝本,作为自己的上课内容,还真不是唐牧谋划已久的计策,而是今天上课时,诸位同学的踊跃发言以及那位名叫万小瑶的同学,给的他灵光乍现的机会。

    诛仙本身的魅力自然不用去说,更重要的是,这部作品放在修真界就显得十分接地气。

    毕竟,在这个世界,那些个什么门派啊,仙法啊等等,都不是存在于想象之中,而是切实的存在,普通人也可触及,这就更加能彰显出诛仙的魅力,也更容易受到学生们的喜爱。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某种牵强的理由下,唐牧也能与自己教授的课业扯上关系。

    像书中反复探讨“何为正道”的深刻问题,“天地不仁,万物为刍狗”的小说主体思想,以及张小凡与两位女主之间的爱恨纠缠,都可以作为思想道德来教育学生。

    扯犊子嘛,是一个编剧的基本素养。

    那些个写出国产抗日神剧以及国产恐怖电影的编剧,谁的脑洞不能突破天际?

    咳咳,扯远了。

    之前,跟唐小糖说这个故事,一方面是答应了女儿要讲故事,另一方面,便是为明天开讲做的预热。

    在花费一个时辰,将诛仙的一部分情节写完以后,唐牧找了处僻静的地方,开始绘声绘色的描述着张小凡的故事。

    虽然诛仙是个好故事,而且选材十分贴切,但是唐牧要想完美地将故事的情节、人物和气氛演绎出来,刻苦的练习是必不可少的。

    不然,怎么能提高人气活跃度,完成系统交代的任务?

    唐牧这一练,便是练到寅时,若不是怕把嗓子练坏了,得不偿失,他还真有练习一整夜的冲动。

    “啊。”

    慵懒的打个哈欠,唐牧将手中的稿子放下,悄悄地返回卧室。

    在唐牧走出这间朴实的书房时,一道身影便是突兀地出现在房间内,他拿起唐牧之前读的稿子,简单地翻了几页,期间只在之前没听清的地方稍作停留。

    十几页纸,一会就翻完了。

    这道身影意犹未尽地啧啧嘴,“唉,这么快就看没了,真扫兴。不过,这故事写的真好,以前还真没看出来这个唐公子还有点文才,不,是大才。”

    “带一份回去给宗主过目。”

    放下唐牧的手稿以后,这道身影双手捏个法诀,嘴里念念有词,不多时,一份与唐牧的手稿一模一样的稿件,便是出现在他的面前。

    大手一挥,这一叠稿子便是落入他手中,身形在原地一晃,凭空消失。

    唐牧悄悄地回到卧室,他发现呈“大”字躺在床上的唐小糖睡的十分安详,只是盖在身上的被子不知何时,已经被她踢到地上。

    无奈地摇摇头,唐牧捡起被子,轻轻盖在女儿的身上,静静地候了一会,发现并无异状,这才心安地倒头睡去。

    再醒来时,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偶尔还能听到几声鸟鸣。

    唐牧小心翼翼地从温暖的被窝里抽身,下床穿衣,洗漱完毕以后,他赶忙从储物腰带中取出食材,清洗干净,给女儿煮了一锅香喷喷的火腿玉米粥。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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