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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色撩人,林中大风拂过,树叶滔滔,好似波浪起伏不定。

    远方黄牛峰上像两只犄角的岸崖边,野狼群已经悄然退下山,朝着五虎镖局的方向狂奔而去。

    奔腾如雷的野狼们所过之处,如一道钢铁洪流,许多兽类挡在前方,瞬间成为了肉泥。

    “这里已经没有那诱人的香味了。”野狼王幽绿的眼眸中看着前方众多虎视眈眈的异族,想着这里等会肯定还要因为食物,再爆发一次大战,心道:“一会要不要派人来盯着,最后如果食物很多的话,我也可以捡一个现成的便宜。”

    在它的脑海当中,只有天上的月光中蕴含的能量才是世间最为无上的美味,其他的东西,根本无法与之比较!

    也正是因为今天晚上的月光中蕴含的能量不错,它才没有舍得早早下来,导致血参就这般从爪下溜走。

    如果不然,荆晓面对的将会是两个强大的对手!

    “嗷呜——”

    狼王令下,狼群没有与其他野兽那般还在等待徘徊,转身就走。

    这里已经剩不下了多少尸体,却还有上百只猛兽汇聚于此,再加上林中还有剩下来的十几号人。

    就算是他们狼群野狼众多,也犯不着在这里啃这块难啃的骨头。

    就在已经快要真正成妖的狼王带着狼群走了一会后,在它原来的地方,许多猛兽悄然褪去,只有几个强大的林中霸主依旧停留在此。

    在这个世界里,人喜欢吃野兽的肉,同样的,野兽也喜欢吃人类的肉。

    呼哈呼哈——

    荆晓全身大汗淋漓,他还未到先天境界,所以对自身的掌控力度和后方的洪磊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严重的脱水再加上昨夜女鬼临死前幽冥刺的冲击,让荆晓有些昏昏欲睡,若不是多年与心魔之间的争斗让他心如玄铁,强行驱使着体内的血色真元不停流动,让身体一直保持在良好的状态,怕不是早就被后方的洪磊给追上了。

    洪磊这时候也不好受,当他听手底下的人说边关有人私渡血参,立马带着他的人马,马不停蹄的赶来这里,可谓是日夜兼程。

    在马背上憋了一肚子火的他看到这次押运镖物之人实力未足先天境界,心存了戏耍的心思,好让自己好好放松放松。

    却未曾想到血参竟然被人捷足先登,带着跑了。

    随后在大意之下,更是被长枪捅穿了右腹,想到更为珍贵的血参后,只能强忍着怒火,放弃了立马回去报仇的欲望,追于前方携带着血参之人。

    原本洪磊想着就算自己受伤,追一个实力还不到先天境界的人,怎么也是手到擒来之事,但却未曾想到前方的少年速度竟然丝毫不亚于他,并好似不知疲倦般,奔跑个不停,从未停下歇息一分一秒。

    眼看着腹部的伤口一次又一次的撕裂,本就怒火中烧的洪磊,顿时不再顾忌自己的伤口,拼劲全力朝着前方追逐而去,他保证,在自己撑不住之前,一定要把前方的少年大卸八块!

    只有把前方正在奔跑的少年剥皮抽筋,听到那凄惨悲哀的咆哮声,才能够让他的心灵暂时平静下来。

    荆晓看着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早起的鸟儿已经开始了忙碌的一天,内心深处说不焦躁那是假的。

    他已经全力疾驰了差不多半天的时间。

    原本以为凭借着自己已经开启了三十个窍穴的真元,足够把血手屠夫洪磊给拖垮,毕竟对方已经有了伤势,鲜血也已经浸湿了他的上半衣衫。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早就放弃了追逐,开始找寻地方疗伤,毕竟先天境界虽说生命力极其旺盛,但这并不代表可以白骨生肉,断肢重生。

    顶多是别人受到的伤势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先天境界的则只需要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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