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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寻重生了!

    躺在病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他清楚的意识到这件事。

    通过刚刚灵魂融合的记忆,他知道,自己重生到一个名为地球的偏远星球。

    不得不说,这个星球的人类,是叶寻见过的,自身实力最弱的族群。

    而叶寻附身这人,更是弱鸡中的弱鸡,用这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战五渣的存在。

    当然,这仅仅指的是本体的实力。

    虽说他自己废的不行,但出身于大家族,他的父亲叶志天更是叶家当今的主事人,比起一般的官二代富二代,这个世界的叶寻的地位牛逼多了。

    虽说出身比普通人高上许多,但跟网上流传的纨绔别无二致,一样花红酒绿,欺男霸女,时不时让叶志天为他擦屁股,成为了上流社会的一个笑话。

    对叶寻无数次失望后,叶志天彻底放弃了叶寻,把心思放在别的儿子身上,随便为他找了个媳妇,就不再理会。

    “哥们,你的一生过的实在太废,以后,就让我顶着你的身份,风风光光逍遥一世吧!”叶寻默默想道。

    叶寻作为星空排名第一的战神,活跃于宇宙各个星河战场,死在他手上的同族c异族不计其数,闯下偌大名声,人称嗜血战神!

    可因杀戮过多,导致血煞入体,弥漫了内世界。

    虽然因为血煞的存在,叶寻实力大进,却也会时常散失理智,疯狂杀虐。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内世界血煞越多,叶寻实力越强,散失理智便更加无人可以控制住他,造成的杀虐便越多,极大的杀虐导致更多的血煞入体

    最终叶寻造成的杀戮太多,影响到星域的稳定,一个隐世的老怪物出手,将其轰杀。

    叶寻闭上眼睛,能清楚的感觉到,原本弥漫在内世界的血煞,不知为何,凝成了一颗血煞珠,悬浮在丹田处。

    对于血煞,叶寻是既爱又恨。

    爱,源于血煞让自己成为星空第一战神,所向披靡,除了异族几名顶级高手,在人类一方,除了那些非宇宙破灭,不然不轻易出世的老怪物,无一对手!

    恨,便是血煞让自己时常失去理智,六亲不认,只知杀戮,导致自己根本不敢与人亲近。

    “你醒了?既然醒了,就赶紧起来吧!”就在叶寻满怀惆怅时,一个冰冷的女声传来,没有任何情感波动。

    叶寻扭头一看,一个极为漂亮的女人出现在病房门口。

    女人素面朝天,但也比电视上的女明星好看得多。

    因为融合了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所以叶寻一眼就认出,这个女人就是自己便宜老婆,墨思雨。

    二人虽是夫妻,但关系并不好,主要矛盾是,叶寻是个人尽皆知的花花大少,即便结婚,也丝毫没有收敛,其次,叶寻居然从来没有碰过她。

    天知道叶寻一个花花大少,在外面夜夜笙歌,却对自己这么一个大美女无动于衷。

    对于这一点,叶寻也很是无奈。

    不是叶寻不想碰墨思雨,而是他根本有心无力!

    他是一个天阉!

    他之所以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还把自己名声搞的极臭,就是为了掩饰他天阉的事实。

    在叶寻看来,别人知道他不能做那事,比杀了他还难受。

    至于外面那些女人,只要钱到手,她们才不会管你有没有对她做什么。

    面对冷眼看着自己的墨思雨,叶寻也没有多说什么,自顾自的换好衣服,跟着她走出了医院。

    上了墨思雨停在路边的轿车,一路无话,直接回到了银竹花园。

    银竹花园是新竹市排得上号的别墅区,当初叶寻跟墨思雨结婚时,他的父亲给小两口买的,算是叶志天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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