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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待诺诺用很是稚嫩的小奶音,一边流利的背着孙子兵法,一边睁着充满期待和得意的琉璃大眼看向闻人语,眼底明明白白写着一句:娘亲,看诺诺多聪明,求表扬!

    “我们诺诺真了不起!”闻人语被这个小灵精看了好一阵后,终于败下阵来,伸手抱过那软乎乎的小身子,宠溺地亲了一下。

    “耶!诺诺可以和娘亲一起出去玩了!”小家伙一阵欢呼。

    闻人语看着孩子那高兴的小模样,嘴角不由也勾起柔和的弧度。

    “一放下书就想着出去玩了是不是,越发调皮了!”闻人语故意板着脸说。

    诺诺以为娘亲忘了昨日答应过他,要带他逛市集的事了,忙道,“娘亲说的,劳逸结合,不是书呆子!”

    闻人语原是想着逗逗他,见小家伙一副快哭了的委屈模样,这时也不忍心了,“娘亲答应过诺诺的事,便一定会做到的。让若姐姐收拾一下,咱们一会儿就出去!”

    小家伙这才又高兴了起来。

    其实,诺诺所读的书已经远超同龄的孩子,他几乎完完全全地继承了名骁的天资和相貌,常常读过两遍便能过目不忘的背下来,甚至能解其意。

    看着诺诺,闻人语便觉得名骁其实从未离开过她身边

    诺诺早慧,对闻人语而言自然是欣慰,但有时,闻人语也不免担心诺诺会因天资过人,而生了骄傲和孤僻的性子。

    因此,闻人语便有意无意地多让他多玩儿,多交些小伙伴,而诺诺也十分喜欢见识些新鲜的东西。

    以至于,这两年来,从各地搜罗回来的各种机巧玩具数不胜数,偏这孩子好奇心重,时常自己便动手将东西拆了,研究里头构造,常常弄得一地狼藉。

    但闻人语也没多管他,久而久之的,诺诺竟自己就能做出许多新鲜玩意儿。

    虽不算复杂,但对一个三岁小儿来说,已是实属难得。

    这一日,是雁城一年一度的赶集日,各家各户都可以将自己家里多的东西,拿到集市里贩卖,可以以物易物,也可以以钱易物。

    这一日卖出去最多物品的,无论是商户还是平民还可以得到摘月楼老板赏下来的一千两银子。

    因此,便有人愿意凑这大热闹。

    这里头,也包括来自各地的商贾。

    诺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着娘亲到这么热闹的地方,自然看那哪儿都觉得新鲜,满眼的兴奋。

    “娘亲,这个好玩儿,我要买这个!”诺诺应接不暇地看着摆的如同长龙一样的摊子,却忽然被一个会吱吱叫的小木鸟给吸引住了。

    那小鸟虽是木头做的,可雕刻的栩栩如生,连五彩斑斓的羽毛都像是真的一般。

    动它的喙一下,还会发出吱吱的叫声。

    “店家,这木鸟怎么卖?”闻人语拿在手上看了一下,也觉得有趣的很,便问了价格。

    那店家抬头看了一眼,见这女子穿着气质不凡,长得如同天仙一般,怀里还抱着一个极为粉嫩机灵的孩子,心知这女子必定出身豪门大户,只是不知是哪家的夫人!

    “贵人安好,这木鸟”闻人语见那店家似乎很是犹豫的样子,便说,“这东西既然摆出来了,总该有个价,你直说便是!”

    那店家一听,面露悦色,“贵人爽快,不瞒您说,我这木鸟并非自己做的,而是前些日子在一个公子手中得来的,我祖父原是干了数十载的木匠,也惊叹此物巧夺天工的手艺。”

    闻人语听着,赞同地点头,“能将木头刻的如同活物一般,展翅欲飞,的确少见。”

    “既贵人如此喜欢,我便直说了吧,此物,少于五十两不卖!我原也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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