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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成为“和市人”之后第一次回家,知道我回来的人都纷纷说要请我吃饭。我一直不喜欢参加这些应酬,我爸也不想我浪费学习的时间,所以大多数都帮我推掉了,只留了一顿和我大伯父,一顿和某个我爸需要巴结的朋友。

    十月二号那天,我们中午去爷爷奶奶那里,在大伯父的家里吃午饭。说是爷爷奶奶家,其实我爸爸那边唯一比较喜欢我的爷爷已经去世了。

    按照正常的吃饭时间花了二十分钟解决完午饭之后,我就找了个地方做作业。

    做完两张数学卷子的时候,我爸和我妈也起身告辞了。

    我爷爷这边,我们家正常情况下也就过年的时候回来一次。如果不是我奶奶还健在,我觉得或许我爸连过年都不会回来。

    我着急回去,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下午约了人在小镇的“啃得起”见面。

    是的,就是“啃得起”。

    如果你要吃啃不起的肯德基,需要花四块钱坐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去市里。

    如果你想要吃麦当劳那就更远了。

    今天的聚餐,照理应该算伍乐给我接风,然后请我的。但谁让我是“和市人”呢?所以最后还是我去买了两杯可乐加一包薯条。

    一边喝着饮料,我们一边忙这次见面的正事。

    分享完近期的学习资料之后,我还不忘给她留了我上海家里的座机号码,并嘱咐: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电话。

    伍乐立马给了我一个“你放心”的眼神。

    我想想也是,漫游费那么贵,她才舍不得给我打长途。

    就像我,也是再回到这里之后才用家里的电话通知她出来玩的。

    谈完正事,薯条还留有一半,我们不想浪费食物,于是把话题扯到了非学习的部分。

    “你在和市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人?”

    伍乐一边咬着薯条,一边问我。

    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石逆安的那张脸,然后答道:“我遇到了一个活的大少爷。就像流星花园里的那种。”

    “流星花园?”伍乐一下子来了兴趣,“道明寺吗?”

    我摇了摇头。

    “花泽类?”她又问。

    我继续摇头。

    “难道是美作?”

    我还是摇头。

    “算了,如果是西门那样的,我也不敢兴趣。”她嘟了嘟嘴。

    “也不是”我回答了她,“我是说,他的家世是那样的。如果说给人的感觉嘛~我更倾向于把他比作还珠格格里的五阿哥。”

    “啧”伍乐嫌弃地砸了砸嘴,“那不是你从六年级就开始最喜欢的人吗?”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

    这部每逢暑假寒假都要重播的电视剧,真的是我记忆中最“刻骨铭心”的一部分。当年因为偷看这部电视剧,我没少被我爸打。后来因为观看的重播次数过多,我还被家里的两个妹妹嫌弃过。我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看,大概是某种情结吧。

    “对了~”伍乐的声音把我从记忆里拉了回来,她神秘兮兮地继续,“我上周看到你喜欢的那个余杰了。”

    我扶额,很无奈地解释:“都说了多少次了~我没有喜欢他。”

    “切~你不喜欢人家,还把他的名字写在自己的课本上?”

    我:“”

    我到底要怎么解释,她才会肯相信我?

    那真的是一个解释也解释不清楚的误会!

    在我认识石逆安之前,余杰的字是我认识的人里面写得最好看的。

    我的字是真的很丑,丑到每当我看到写得好看的字,就会忍不住去模仿。这样的习惯直到遇到余杰之后才得到终止,因为那一次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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