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手里端着白色的搪瓷缸子,冒着一缕一缕的热气。仔细看了看,还有两三根茶叶竖着,没有完全的沉下去。
“呼呼——”
吹了两口,吸溜的抿了一小口,这才把缸子放在杂乱的柜台上。
“回去吧。”
老杨没有抬头,继续低着头,手里刚放下茶缸子,又摆弄起柜台上的价签,用拇指扣掉了上面粘的一块黑色的东西。
“您不收了我,我就在这跪死!”
秦风在小店的门口跪着,身后不时走过的行人先是投来目光,渐渐的就站住了,围成一个圈。
秦风不相信老杨是个凡人,所以他虽然脸上发烫,但是目光依然坚定。有些事情,也许是编剧,是作家能设计出来的情节。但是有些事情,有些感情流露的瞬间,是做不了假的。他相信老杨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想过自己是不是疯了,但是他又清楚的知道,只有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才能被讲述得那么震撼,那种确实存在过的痕迹,让人总会在无意间想起,并为之惊叹。
老杨没有什么高超的讲故事技巧,老杨也没有可以的强调什么,但是秦风心里都划了重点。
老杨上了年纪,眼神不好,但是听力却远超他的同龄人,甚至比自己这个多年受耳机摧残的年轻耳朵还要灵敏。老杨自己也许都没注意,他不止一次的提前起身走到柜台前,甚至能提前知道来的人要买什么,会让秦风先从墙上的架子上,把某样商品取下来放好。这时才会有人从小店的侧面转出来,高声喊着老板,买东西。
这件事也从侧面证明了老杨的视力不太好,毕竟两人对脸坐着,但是老杨从没注意过秦风眼睛里闪过的惊讶和佩服。
秦风还观察的老杨的手,平时动作很迟缓,骨节也粗大。但是每当他拿出他的古琴开始擦拭,那种灵活熟悉的感觉,根本不像一个老人。最重要的一点,老杨可以盘腿坐着一下午!
老杨自己从来不在意,秦风可是躺在床时没事的时候试过,别说一下午,自己盘腿坐着,三分钟就麻了。
关于老杨的种种细节,在秦风看来,都是一个有着不俗经历的人。加上老杨平日里的言谈举止,他坚定的相信,眼前这位老者,绝对是一位,或者曾经是一位,浪迹江湖豪情万丈的高手。
秦风的每一次前来,都是一次内心世界的朝圣。年轻的心脏,装满了侠肝义胆,儿女情长。一个高中生,对所谓江湖的幻想,不过是刀枪棍棒,不过是快意恩仇,不过是潇潇洒洒红尘做伴。
可是年轻的心怎么能明白,大时代里,镜头总聚焦在英雄身上,他们天赋异禀,出身不凡,光环耀眼,拥有拯救世界的血统和力量,集万千宠爱,又总能绝处逢生,带领万千同志对抗邪恶。
这些带着滤镜,经过美化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现实生活中,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充满全篇。
秦风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像现在,自己这样诚恳,却得不到同意,只有冰冷的拒绝,为什么?
秦风不知道。
“江湖呢?”
“什么?”
老杨已经进屋坐下来了,面前是白糖瓷的茶缸子。
“你说的江湖呢?”
“在那啊”
“在哪啊?”秦风咬着牙,低着头。
人越聚越多了。
“你进来,把门带上。”
老杨的声音不急不缓,听不出来什么变化。
秦风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
倒退着进了屋,刚把门带上,就觉得脑后一阵脚步,接着就是一双手有力的搭在自己的肩膀上。
“你是个孩子,说话不走脑子很正常。也别回头,听我这一句,回去好好上学,孝敬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