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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幕,不知道震撼了多少人。一只手唉,一只手唉,被活生生地扯断了唉,怎么会有如此天生神力的矮子。

    ”你好帅啊!“旁边的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大声地表达着自己的”爱意“,”晚来不来我家,我等着你的享用哦。“强者总是令人尊敬的。

    ”你们,他才一个人,他们不可能每一个人都那么强。“那个英俊的男人满脸狰狞,这怎么和计划好的不同。

    乐无忧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着相了,着相了,这点小事也要我思考那么久。“

    他站了起来,大声地说着:”那有怎么样,只要我有仙师一人,就能够吊打你们这些战斗力为五的渣渣。“

    ”呵呵。就算你有仙师,但是你能够挡住我们这里那么多人吗?“他貌似相信了,不相信不行啊,不然他的美好未来不是支离破碎了吗?至于那个被扯断手臂的士兵,自生自灭呗!人命又不值钱。

    乐无忧沉吟了一下:”确实仙师无法保护所有人,但是他可以在最后时刻把你杀了。你信吗?“

    ”这里吵吵闹闹地是干什么?西安明。”斗篷人来了。

    所有的士兵,包括那个英俊的男人都微微躬身,喊着:“队长。”

    西安明大声地说着:“队长,就是这家,他们是小偷,偷了村民们的粮食,我带队从他家拿出了这些粮食,正要抓捕他,可是他有仙师护身,我们无可奈何。队长,只能你来做。”

    当听见仙师这个字的时候,斗篷人身后的老兵一个个都嗤笑了起来。他们可不是无缘无故地跟着斗篷人的,而是因为斗篷人展现了他的实力,无惧他们人数多少的实力,所以他们才对西安明的小动作不屑一顾。对于他们来说,背叛的前提是你够强,唯有强者方值得尊敬。

    斗篷人在那一瞬间,他是疑惑不解的。不过,他深谙处世之道,摇了摇头:“我打不过他,你们找我也没用。”他是真的不在乎个人形象,除了力量,没有什么值得他追寻了。

    西安明的脸露出了颓然,丧气的表情,实际,他的内心里满是笑容,队长这是在自掘坟墓啊。他大业可期。”连队长都打不过,拿这些粮食怎么办?哦,对了,队长,这些金币也是从他们那里缴获而来的。“

    他走到队长的旁边,取出金灿灿的金币。他故意让金币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刺痛着周围的村民和士兵。他的脸在拿出金币的时候,还露出了一丝挣扎,他也想把这些金币留下。

    斗篷人想也没想地就将所有金币都收下了,放进自己的怀里。他不觉得这样有错,他是最强者,这些金币放在他这里才最安全。

    转过身背对着队长的西安明脸满是大义凛然与视钱财如粪土,他高尚的品行一下子感染了大量的围观群众。至于他的内心里早就给这个队长安了很多标签:刚愎自用,视钱财如己命,没心机,没御下之术。他都很不明白为什么它能够当队长,还不敢显露真容,这有什么好害怕的?

    他又继续说着:“仙师有着重任在身,不能动手,快点将粮食全部扛回去。”他讲完后,偷偷地看着赵日天的神色。当他看见赵日天恭敬地站在乐无忧身后,并没有阻止他们的想法,他不由得更满意了。

    只要今天晚夺权成功,这个街道就都是他的了,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用着利益打动仙师的心,让他保护自己。有着那么多金币,他就能够在接下来的七天中好好考虑到底要买些什么。他并不知道,今天就是挣扎的第七天。

    明天,就让那个丑鬼好看。

    粮食被哄抢一空,乐无忧只是平静地看着这一切,他记住了每一个抢夺粮食的村民的脸蛋。好吧,他不用记住了,因为所有这条街的村民都抢了。人人有份,见者有份。

    乐无忧回到屋子,霸玄递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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