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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姓黄,单名一个信字,家里有四个兄弟,他排行第三,是这个镇的人。

    他家里比较穷,田地很少,兄弟姐妹又多,经常面临吃不饱饭的情况,所以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为了能够吃上饱饭,也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在朝廷招兵的时候,他过去报名,成了一名士兵。

    天下承平日久,武备松弛,他原以为当兵不会有什么危险,还能混上一口饱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开始也平平安安的当了十多年的兵,一直到戎突人犯边,边境几大军镇连接吃了败仗,把他们这些在内地防守的士兵也调了过去,这才知道当兵意味着什么。

    刀头舔血,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拿刀砍人,也被人砍过。

    和他一个伍的几人,战死了三个,还有一个跟他一样,断了一只胳膊,成了一个残废。

    他还算比较幸运的,只是腿受了伤,并没有断掉。

    在战场上,他也杀了几个人,取了几个首级,按照这样的功绩,应该要提升,至少一个队正没有问题。

    可是他已经瘸了,不能继续打仗,要那些功绩也没有用,将那几个首级卖给了一个想往上爬的队正,卖了几十两银子,然后就回了老家。

    入伍十余年,健健康康的出去,回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

    而且回到家后,发现那些兄弟姐妹都变得很生疏了,都有了各自的家,让他有一些茫然。

    他腿瘸了,种不了地,家里地本来不多,也不够他分的,呆在那里,颇有一些惹人嫌弃。

    靠着卖首级的几十两银子,还有他入伍十多年辛苦存下来的钱,央人说媒,娶了邻村一个新寡的妇人,搬到这镇上,开了一家饭店,挣一点小钱过日子。

    在这个镇上,他被人叫做黄瘸子,是一些人取笑的对象。

    但是他早就麻木了。

    虽然现在也才四十来岁,但是他知道他的人生已经交代在当兵的岁月里了,他最好的年华,他全部的青春,他所有的热血与激情,都消耗在了军伍之中。

    现在的他只是一副躯壳,活在这个世上。

    有时候做梦会梦到自己又成了一个战士,把那些死去的同袍一起冲锋在战场之上。

    梦醒之后,独自神伤。

    他有时候甚至认为,没有战死在沙场之上,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悲哀。

    和那些同袍一起战死于沙场,算是为国捐躯,死也死得轰轰烈烈。

    比拖着残疾之躯回到故乡,受尽冷眼与嘲笑要好得多。

    有时候,他甚至会怀疑,为了保卫这个国家,当年在沙场上拼死拼活,回来就受尽冷眼,是否值得?

    不管值得不值得,都已经那样了,他找不回健康的自己,找不回失去的岁月,只能在这个镇上慢慢的熬日子,等着老去,等着死亡。

    但是现在看到方浩向他行了一礼,突然觉得,当年的拼死拼活也是值得的。

    至少还有人没有忘记。

    又不自禁的想起那些死去的同袍——老伙伴们,至少还有人记得你们的付出。

    “每一个守土卫疆的人都是英雄,都值得我们去尊敬。”方浩很认真的说道。

    他选择的系统属性为武将,自然而然的就将自己带入了这个体系,对一个受伤退伍的老兵表示尊重,那也是应有之义。

    这让黄瘸子很是感慨——回来几年了,第一次遇上没有嘲笑他,而是对他表示尊重的人,实在是太难得了。

    瞬间对方浩有了很大的好感。

    反正也没有别的客人,他就在旁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感慨道:“我们这些丘八,一直都被人看不起,难得有小兄弟你这样的人给我们说一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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