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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孩子气了些,但胜在够直接。     ‘夜会’里每间包厢的装潢都不同,此刻夏以沫身处的504,以鲜艳的红色为主,天鹅绒的环形沙发,迷迭香的精油香薰,角灯只照亮些许角落,剩下的尽是昏暗,视线在酒精作用下愈渐昏花,你猜会发生什么事呢?     谁说这里格调高?     夏以沫看来,不过是偷情的最佳场所而已。     也许是陆念琛有心要吊钟璃胃口,她和唐宋在隔壁坐了好一会儿,都没从电话里听到一丝动静。     唐宋看起来很累,整个人闭着眼睛陷在红色的沙发里,像滩泥似的,别说精神如何,夏以沫都不确定他是不是已经睡着了。     “小沫啊”     她正犹豫要不要来杯咖啡给他醒醒神,就听他有气无力的唤自己,说,“要是钟璃和陆公子跑了,不如你跟我吧?”     放在暗红色茶几上开着免提的手机里,陆念琛冷静的话语声立刻传来,“如果你想把个人矛盾上升到商业战争,我是不介意的。”     唐宋还是不睁眼,抬起一只手握住胸口,哀嚎,“我心好痛。”     虽然钟璃莫名其妙的看上了陆念琛,还摆一副不将他抢到手誓不罢休的神经病阵仗,但归根结底,和陆公子本人真没什么关系。     要不是看在唐宋有颗玻璃心的份儿上,他才不多做解释。     从这点上来说,已经相当讲义气了。     可唐宋非但不领情,还嚷嚷着要把他家夏以沫拐走,这不是找抽么?     拖拉了足够长的时间,他才拿着503的钥匙,从楼下姗姗来迟。     陆念琛走进包厢时,钟璃正倚在纯白的真皮沙发上喝红酒。     这间的装修是冰雪风格,正好衬她冷艳高贵的气质。     她今天显然也是细心打扮过的,黑色露肩小礼裙,修长雪白的美腿下,是一双锋利的高跟鞋。     水晶鞋那是灰姑娘穿的,她天生就是女王。     她双腿微屈,长长的摆在沙发一侧,形成一个诱人的姿势,头发专门做过的,还挑染了几缕炫紫色。     看到那个男人终于来了,她抬起微醺的眼,娇艳的红唇先勾起个胜利的弧度,她笑,得意的,“你终于来了。”     这句话换个意思理解就是:你向我低头了。     陆念琛没有理会她,笔直走到她对面的位置坐下,长腿交叠,再慢条斯理的给一个正眼,用眼神上上下下将她扫视完全,才兴趣缺缺的道,“你还是站在唐宋身边的时候比较顺眼。”     话语里有警告,也有劝解。     毕竟从出身上来说,钟璃是可以和陆念琛还有唐宋平起平坐说话的。     这也是她优越感最大的来源。     他太了解,他们这类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心思。     很多时候并非真的喜欢,而只是兴趣,或者不容任何人质疑的自尊心,或者,就是突然萌生一念了而已。     若她看中的是一栋大楼,一艘游艇之类,陆念琛都乐意满足她,可她竟然想要他自己?     开玩笑。     下辈子都没可能!     “可我是为你回来的。”立坐起来,钟璃强辩,“你别忘了,那天下午,s市应该是后半夜吧?是你主动给我打的电话,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没意思,会在那个时候通话吗?”     她说完,就连在隔壁偷听的夏以沫都忍不住点头。     但同时她又很快想起,好像有一天晚上,在码头边,她一觉醒来是发现陆念琛在外面和人通话,应该是是钟璃吧?     那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倒是难得一见的轻松。     听到这句,窝在沙发上装死的唐宋听到这里也凑过来了,一张倦怠至极的俊脸醋意横生,不时咬着下唇把火烧到夏以沫身上。     仿佛隔壁的陆公子要是敢说,他那晚的电话只因为芳心寂寞随便找个人排遣下,那他就立刻把小狐狸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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