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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思洋的手一松,报纸飘然落在地上。

    接着他双腿一软,跪在了报纸的旁边,双手无力的撑着地,垂着头恍惚的看着报纸上自己的照片。

    乔克恩走到他身侧,用有些空洞的语气说道:“五年前,这一代曾经流窜过来一伙抢劫犯,专门在夜里挑人少的地方抢劫过路的行人。你和你老婆那个时候刚刚结婚不久,经济条件不好只能住在一个相对偏僻的地点,搭公车上下班必须要经过这条胡同。

    因为你工作的地方比你老婆工作的地方要近,而且下班时间也早一点,所以你在新闻里听到有犯罪分子在附近流窜的消息后,每天都会提前半个小时左右来这个胡同附近等她一起回家。当然,你不是傻瓜,不会笨到自己一个人在这黑胡同里徘徊的。每次都是在别处和老婆汇合后,再一起从这里经过。

    其实本来,你们应该永远碰不上歹徒的,因为报纸上说据那伙歹徒后来交代,他们基本都是10点之后才出来作案,你和你老婆每天都是九点半左右就从这里经过了。可是有一天,你老婆为了多赚一点钱主动加班了,她其实已经打电话给你让你回家了,但你还是不放心,于是就一个人留在这附近继续等。

    就在快到10点半的时候,你听到了黑胡同里传来了呼救的声音,是一个女人正在大声的喊着救命。那个时候你当然知道她不可能是你老婆,因为你站在你老婆回来的必经之路上,只能是其他倒霉的女人。而你,又是一个从小就平凡而无聊的人,绝对不会去充什么英雄的,你当时想的就是先打电话报警,之后再去附近看看能不能喊到人来帮忙。

    可是偏偏正巧赶上,你那个时候手机没电关机了,你跑了一段距离之后一看,当时也没有人在附近可以呼救

    在之前的有一天夜里,你曾经对我说,你这平凡的一辈子,只干了两件不平凡的事。第一,是娶到了一个漂亮能干的老婆。第二,是和我这个鬼魂喝了一次酒。其实,这第一件是,你说的没错。这第二件嘛,其实你做过了一件比和鬼魂喝酒还要牛的事————你冲进了胡同。

    你成功的从坏人手里救下了那个女人,让那个女人趁机逃跑了。当然,你这小身板不可能打过带着凶器的抢劫团伙,你身中数刀,就死在了我第一天见到你的时候躺着的那个垃圾箱旁边。

    不过,那些歹徒也慌了手脚,在你身上留下了各种指纹c痕迹什么的,还有被你抓伤的时候留下的dna。警方根据那些线索,很快就破了案,把那几个坏蛋抓到了。

    之后呢,被你救的那个女人倒也不是没良心的人,她主动向警方和媒体讲述了你的故事。一时间,你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各种新闻里都对你大肆褒奖,还号召所有人向你学习。

    你的老婆得到了不少的抚恤金和奖金,你也成了英雄,所有人都觉得你应该已经含笑九泉了。到这里为止,这还算是一个虽然悲伤,但是却勉强算是有个可以让人安慰的结局的故事。

    直到我九天前喝醉了,在这里遇到了你,才终于发现,原来你并没有含笑九泉。横死之后的你,魂魄一直在这个胡同里游荡,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等待,等待着你所守护的老婆和你一起回家。可是,你老婆自从你出事之后,就换工作了,再也没有从这个胡同里经过

    作为一个职业捉鬼人,我这辈子见过的鬼魂不少了,但是他们无论好坏,都基本有一个很明确的目标。但你不同,你好像失忆了。我说过,鬼魂失忆忘记自己怎么死的,还有自己已经死了并不罕见。罕见的是,你竟然连自己老婆长什么样子都忘了。

    每天夜里,你把一个又一个的陌生人,当成自己老婆,护送他们从这个胡同里经过”

    赵思洋突然双手用力一抓地面,垂着头双眉紧皱的说:“你你刚才说自己是一个职业捉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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