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圣女大人带着昏迷的少年,连夜住进了一个小村庄。
那户人家认出少年正是村里的人,名叫宋书焕。他已经失踪两天了,他爹还着急地寻找他呢。于是隐晚跟着那人举着火把,沿着曲折的小路走了两三里路,到了少年家中,受了谢,就在少年家中的客房歇下。
翌日起来,宋父已经煮好早饭了,见着恩人起来,就招呼道:“姑娘,起了就可以吃早饭了。”
宋书焕起来的时候看到坐在桌旁正小心地喝着白粥的年轻女子,她看起来二十来岁,比他年长一点,身形苗条,眉目清明,一双眼睛神采飞扬,蒙着黑色面纱的脸上清冷而没有丝毫魅惑之意,恍若九天玄女。
这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走上前,清亮的声音不似少年变声期般的沙哑,道:“宋某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
少年瘦瘦高高的身影立在一旁,神态自然,语气温和,那双闭着的眼睛此刻睁开了,明亮地发出了智慧的光彩,暂且不说他为何会将自己置于那般窘迫的境地,单看他这一双眼睛,她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值得她伸手一救的少年。
“不必道谢,这是你应得的。”这样子看,跟玉树临风还有些距离,但已见雏形,再长开些,大约会迷倒不少闺中少女。
为着可怜的粮食储备还有疲惫地身体着想,隐晚决定多留几天。
这个小村庄叫红帽子村,一条清澈的河流从东边蜿蜒流过,四周都是茫茫的草原。村子名字这般可爱,但却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流放之地,远离文明的京都大镇,来往商人盗寇匪民,还有各种罪犯都流放在这里。三教九流,三姑六婆,无一不存,都被这小小的村屯包容了。
宋父曾经是个童生,因家中犯了事被流放此处,但他不愿后辈窝囊下去,于是宋书焕被父亲教导要出息就得读书认字,不能当个泥腿子,平日里也很少要宋书焕下地干活。对比皮肤白皙,成日里念书诵文的宋书焕,隔壁黑黑壮壮的李云桥就是个本土的庄稼人,帮老娘干完了活,就带着一群年轻小伙子到山上狩猎,呼呼喝喝,像个土将军般带着一帮士卒。或者偶尔调戏一下村里的小姑娘,又纯情地像个老实的汉子。
十七八岁,确实是个燃烧着炎炎烈火的年纪,热烈而又冲动,是人生命中最值得留恋的年纪。就像她的十七岁,不也是一样的冲动而热烈吗?那些蛊惑人心的欲望,还有义无反顾c飞蛾扑火般的纠缠,的确让人回味无穷。
隐晚住了三天就走了,临走时将随身的玉佩交给宋书焕,说:“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来找晚柯店找掌柜的。哦,对了,隔壁的李云桥不错,你也可以和他一起来。”
也不等宋书焕反应,直接走了。
嗯,就当日行一善好了。白捡了这么两个人才,自己也不吃亏。
一路风尘仆仆,跑累了好几匹马,林隐晚终于到达京城。
她终究还是要亲眼看到才能放心。不管流言怎么传,在见到萧柯本人之前,不会再妄加揣测。之前就听失恋的执事说过,爱的越深的人,伤得越深。但她既然敢爱,就不会轻易退缩。要么彻底毁灭c两不相关,要么不疑不惑c始终如一。她的理智清明,对自己的感情也逐渐清晰。越是乱局,就越是要谨慎。
我不会退缩如同那胆小的老鼠。林隐晚在心里想。
她虽是天之娇女,但自小到大,这种辗转奔波的江湖日子长长短短地也经历了无数次,没人跟她讲话,她就找那些沉默的树木或者花花草草唠叨。这也养成了她人前高冷,人后逗比的怪品性。
小时候,她爹娘只会派个高手暗中观察,只要不关乎女儿性命,也不管她是渴是饿,就任她去闹。大了一点,她能发现有人跟踪了,爹娘干脆不管她了,直接扔给她一帮人,爱带不带,自己决定。